作者:余安平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

最近“律师咨询费”已成为通行做法。大量律师主张通过“收费”来提供咨询服务。虽然我一再建议尊重律师的工作并支付咨询费,但我自己很少提供咨询费。我认为“法律咨询”是“准备接案”,而不是“收取律师费”律师不应该满足于收取几十万的咨询费,而应该关注几万的代理费。许多年轻的律师发现很难区分“收取律师费”和“准备接受案件”
“收取律师费”是指律师只“回答问题”并提供一般服务,基本上是“你问,我答”,体现了律师的法律知识储备能力但是“准备接案子”是不同的。它不仅展示了律师的法律知识,也展示了律师的办案经验。此时,律师需要“向顾问寻求解决方案”,以便对案件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如果“法律咨询”可以容忍客户的“任何事情”——只要你愿意付钱,律师愿意陪你聊天;那么“准备接案”就要求律师言简意赅,直接向当事人询问案件构成的基本要素,律师不经意间“泄露”了自己精湛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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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应以“受理案件”为目的,而不是“普及法律”。然而,包括辩护律师在内的律师只能在“预备受理案件”阶段“提问”,然后给出有条件的结论,而不给出详细的解释。当然,律师可以拿出他们自己的经典案例,告诉客户“我可以”,但他们不能给客户一个“我如何可以”的详细解释对于辩护律师来说,一个“我怎么能”的案子已经泄露了“卖点”,难以达到“准备接案”的效果看过“付费电影”的朋友都知道,“免费试用”可以展示电影的魅力,吸引观众“付费”辩护律师也是如此,他们不仅应该知道如何“免费咨询”,还应该知道如何“及时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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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只在三种情况下提供收费咨询首先是案件的风险太大,律师没有足够的勇气和影响力来抵抗压力。
第二是案件的成本太大,律师不愿意支付巨额时间成本或机会成本到其他地方办理案件;
第三种是,当事人显然不会委托自己办理,既然不能收取律师费,那就收取一些咨询费对于这三种类型以外的案件,律师仍然需要以“接受委托代理”为目标,而不是拘泥于某些咨询费用。当然,对于那些连咨询费都不愿意付的客户,他们不是律师的客户,可以用“我很忙”来推掉
的律师应该明白,他们的专业服务是有价值的,如果他们能够“准备接受案件”,就不需要“收费咨询”律师应该知道如何“提问”和“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