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了12名利用虚假贷款平台骗取他人“贷款”的人

利用自建的虚假贷款平台,以收取贷款手续费和保证金为由,骗取他人“贷款”和金钱。2020年1月3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对12名涉嫌“网上贷款”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帮别人贷款

网络图

2年3月至7月019日,被告、林在自建的假贷款平台“新财”APP的帮助下,集合多名被告成立交通组和微信群。被告以网络小额贷款为名,通过微信或打电话引诱受害人注册“新彩钱包”应用。登记后,他们以收取贷款金额6%的手续费和20%的押金为由骗取受害人的钱财许多受害者被骗,总金额超过200万元。

潇湘晨报通讯员周凌如通讯员尹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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