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个体户,如何在线注册?四步!来看看它是如何工作的!
1。新纳税人无需登录
1。以上海为例,登录上海税务网站
点击首页“电子税务局”进入办理页面;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链接进入操作界面。
2。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和经办人信息必须录入并在页面上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载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是个体工商户的所有者;
“经办人”必须是个体工商户的业主知识点
:处理
的人员将作为新企业的税务代理收集和验证信息。业务完成后,税务机关将向
经办人员填写的手机发送短信
2、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涉税事项
提交成功,系统将指导经营者完成新企业涉税事项的申请和信息填报工作
1。需要标有“*”的注册信息确认
系统自动检索工商部门收集的共享信息,并显示在界面上,不可修改。请核实,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纳税人需到工商部门核实相关情况。
2。完善涉税信息
存款账户报告和网上三方签约协议。这两个子项目是可选的。存款账户报告的默认检查可以取消,网上签约三方协议需要手工检查。

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业主的个人银行账户签订三方协议。账户的性质是所有者的“个人储蓄账户”。纳税人的名称在后台默认为企业名称。“帐户名”系统会自动带出所有者姓名,可以修改;三方协议信息的内容根据存款账户的账号报告信息带出。
知识点:如果
存款账户信息中的账户名称与纳税人名称不一致,或者所选银行信息不支持网上签名,则需要离线签署三方协议
订单完成后,请在“进度查询”中打印已签署的委托扣款协议,到开户银行签署协议,然后在电子税务局完成三方协议的验证。
3。提交申请并接收短信
1。在提交信息前,请仔细预览并检查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选择相关事项进行处理。
2。请下载并查看《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表》,确认填写内容符合条件的新业务,可在完成涉税事项后的当天受理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后,根据短信提示信息进行处理。
4、查询税务处理进度
登录前可在页面底部查看新纳税人包的处理进度,输入统一的社会信用码和经办人的手机号码,并获取查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