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天,路桥的小吴很担心购房合同。他认为房地产公司对合同“小题大做”而签订了“阴阳合同”,因此他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房价加上利息比当时口头约定的价格高出约30万元。“30万元,不是小数目,房地产公司这是诈骗我现在要求退还押金。经过几轮谈判,双方都已破裂。”萧武说道小吴,
,签了三份认购书,房价为每平方米13840.9元。小吴告诉记者,他来自横街路桥。毕业后他努力工作,但很难拿到房子的首付款。
8年,他来到路桥珠光街和腾达路交叉口附近的“美辰花园”看房子。这是华虹嘉信与美美地产(以下简称“华虹美美”)共同开发的未来城市项目
"我只是第一次看它。我认为这里的位置非常好。”在8月24日的第二次拜访中,销售人员总是向我推荐房子,说这是活动的最后一天,价格最低,还有各种折扣。过了这一天,就没有这么低的价格了。小吴说他想买房子,也喜欢这栋楼,所以他选择了128平方米的房型,并仔细询问了价格。销售人员支付的价格为每平方米13840.9元,总价为177万元,首付43万元,贷款124万元
的小吴说,同一天,销售人员一直催他交订金,并在认购书上签名。为了以最低的价格买下这栋房子,他当天还签署了相关协议。“下午,我一共签了3份。我在第一份合同上签字时,仔细阅读了上述条款,并确认单价为每平方米13,840.9元。我没有看最后两份签名和指纹小吴说对方要5万元押金,但那天他只有1万元。另一方说没关系,可以第二天补齐,但协议不能先给他,要在补齐押金后再给他。”我有点不安,想拍张照片来证明这一点,但对方拒绝给我照片,拉走了,只拍了一张有些模糊的照片“在

合同上,房价变成了每平方米14908元
小吴说,第二天,他很快向华红梅未来城销售中心收取了4万元的定金,也拿到了前一天签订的协议“我没有仔细看现场。当我把它带回家时,我发现协议上写着每平方米14908元,总价为191万元。"小吴说他当场惊呆了,很快就发现了他前一天达成的协议。"虽然画面有点模糊,但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单价是13,840.9元。现在怎么变成14908元了?“小吴,
,说他真的不明白,也很紧张。后来,经过双方反复沟通,卖方说他可以以每平方米13840.9元的价格卖给他。“虽然对方最后同意了,但是我的协议已经不是13840.9元了,心里总是不确定,但是对方拒绝给我13840.9元的合同”萧武说道,因为这件事,他对开发商的信任已经大大降低
之后,双方再次对贷款利息感到不满。“当我存款时,我反复问对方贷款的利率是多少。对方总是说这一定是最低利率现在,当我再次问及利息时,对方说他们会在开发商指定的银行贷款。利率是5.6%,但我们自己问了两家银行。抵押贷款的利率只有4.9%。根据20年期抵押贷款,利率提高了10万元。这不是一笔小数目。我不能接受。”萧武说道

开发商:备案价格为14908元,折扣价为13840.9元
9年4月4日下午,记者陪同小吴来到华红梅未来城销售中心。在门口,销售中心的保安在门口拦住了记者,不让记者进入。最后,摄像记者被拦在门外,而文字记者则作为买家的朋友跟着小吴进了销售中心。大厦销售经理罗先生接见了小吴和记者。
关于房价,罗先生说小吴手里拿着认购书,原价14908元,也是该楼在房管部门的登记价格。13,840.9元是认购确认函,这是折扣价。随后,罗先生还介绍了小吴此前签署的几项协议。记者确实看到认购确认书上的价格是13,840.9元。
"我们确实以之前约定的13,840.9元的价格出售了它,但这份“认购确认书”是针对我们的内部流程的。我们不能给你,你也不能拍照。罗先生说,“抵押贷款确实要在他们合作的银行办理,但是在指定的银行没有特别高的利率。”。一切都符合相关政策法规。“
协调现场。小吴仔细比较了一下他手里的合同和开发商拿出来的合同,发现还有一个问题:1。在认购书上,即小吴手里的合同上,第一笔房款的付款时间没有写,而开发商手里的合同上写的是“8月28日”;2.认购确认函:小吴的优惠折扣合同是空白的,开发商还有几行手写内容。罗先生在回复
时解释,房价款的支付由双方协商决定。折扣部分是按时支付多少折扣,以及在信息完整的情况下享受多少折扣。这些都是内部过程。然而,萧武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是开发商的不诚实行为。“开发人员如何将内容添加到我已经签署并使用拇指打印的合同中?这些折扣是有条件的。如果我的材料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我将违反合同,不能享受折扣。主动权将在开发者手中,但我手中没有证据。小吴说,另外,关于“八月二十八日”的时间,当时他的意思是选择一个好的首付款日。对方说是8月28日。他说先回去看看日子,但他没想到对方会在这份协议中直接写下8月28日。“如果我今天没有看到它,我就不会知道它,然后它就会成为我的默认。“小吴,
,坚持要退押金。罗先生说他会向领导汇报,然后回复小吴。

律师:如果开发商构成合同欺诈,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3倍赔偿
林景超
如果吴先生的陈述和记者的调查属实,则开发商存在以下问题:
1、阴阳合同问题吴先生分别签订了金额为13,840.9元/平方米和14,908元/平方米的两份合同。他将面临不利的局面。如阴阳合同未经吴先生认可,且其真实意思已表达,则该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开发商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欺诈?在消费领域,“欺诈”的概念是: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从而损害其合法权益从目前情况来看,开发商欺骗和误导吴先生签订不同单价合同的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的规定,开发商不仅应该退还购房款,还应该增加补偿,补偿金额是所购商品价格或消费者获得服务成本的3倍。然而,商品房是否为消费品,在法律领域存在争议。
3。如果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或涉嫌欺诈,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吴先生有权变更或解除已签订的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公众必须仔细检查合同条款,以免陷入对自己不利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