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前,韶关乐昌石平司法学院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因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多次吸食冰毒。乐昌市司法局提交了撤销缓刑的提案。乐昌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缓刑,并将吴某移送乐昌市看守所执行这是乐昌市今年第一个因违反规定而中止社区矫正的案件,并被依法投入监狱。

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乐昌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试用期自2019年10月10日至2020年2月9日吴某于2019年10月16日向石平司法学院报到,尽管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了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但吴某当天未请假就去了湖南省湘潭市。在探访并查明后,司法人员命令他立即返回石平,但吴某拒绝听取司法人员和延期警察的反复建议,直到2019年10月21日上午10: 00才返回石平
乐昌市司法局回应,建议公安部门对吴某治安实施行政处罚在处理此案的过程中,公安部门在从吴某提取尿液进行检测时发现甲基苯丙胺呈阳性反应。在接受讯问后,吴某承认了一个非法事实,即2019年10月19日晚,他去了湖南湘潭一家酒店附近的一家招待所,与“黑小子”和另外四男一女一起吸食冰毒。此外,吴某还承认,他在11月3日和4日两次在不同的地方用烫伤的方法吸食甲基苯丙胺。尿检显示结果是甲基苯丙胺阳性,行为是药物滥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的决定,吴某被行政拘留10天,移送乐昌看守所拘留。
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吴某未经许可外出,有许多吸食冰毒的违法行为。他没有按规定携带安全手机,出现了人机分离,也没有按规定时间报到。他态度恶劣,拒绝监督,情况严重。吴某的行为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应继续实施社区矫正。因此,他向乐昌市人民法院提出依法撤销缓刑。
乐昌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5日发现,吴某在试用期内违反社区矫正管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在此基础上,做出了依法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的裁决。裁决宣布后,乐昌市司法局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迅速将吴某移送乐昌看守所执行。吴某的拘留案是对乐昌社区矫正对象的警示和教育。乐昌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安排,及时发现隐患,防止管道泄漏,防止犯罪再次发生。
[普法时间]
您需要了解此案的法律依据是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决。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或者假释考验期限内,又有新的犯罪的,或者在宣告判决前发现有其他尚未判决的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考验期限或者假释考验期限,由审判新的犯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考验期限或者假释考验期限,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缓刑、假释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建议后一个月内作出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
(a)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治安管理监督管理规定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经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和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即行生效
人民法院应当将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书送达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交付执行撤销缓刑和假释的命令,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居住地公安机关。
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缓刑、假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原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强制令,情节严重的;
(2)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离开监管岗位,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治安管理监督管理规定处罚,仍不改正的;
(4)经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拒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和人民法院的裁定,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记者/唐寅
通讯员/黄
号[作者]唐寅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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