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
大型设备运行服务合同付款条款
作为承包人,在为订货方加工、订货、修理、修理或完成其他工作时,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签订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大型机械的应用也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签订大型设备运行服务合同。
只有在大型设备运行服务合同的支付条款明确时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大型设备运行服务合同支付条款分为以下四部分:
(PS:甲方:承包商乙方:订货人)
运行服务费用暂以人民币元整,最终根据实际运行时间结算如果
在工作期间超过合同要求的高度,如果需要增加标准断面和附墙,则标准断面/日断面和附墙断面/日收费运营期应每天连续计算,如果超过合同期,应计算实际使用天数。
1。营业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以每月20日为结算日。乙方应按月支付运营服务费。
2。设备进入现场安装调试后,双方确认设备满足运行条件后开始充电。施工现场停工时,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即停工通知)。经核实确认后,甲方以停工通知书作为结算运营服务费的依据。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设备拆除前结清运行服务费。运营服务期满后,乙方应继续使用甲方设备运营。具体服务时间以甲方出具的声明为准,费用由乙方承担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设备运行服务费,大写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应办理设备交付手续。运营服务期满后,余款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补偿和运营服务费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2)公司或自然人以连带保证责任的形式为乙方提供担保;
保证期: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完成或终止后的一年;担保范围
:涵盖本合同履行前后乙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义务或责任,以及甲方为履行乙方责任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如法院、律师、评估、拍卖等。

请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