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执行力度的加大,各省根据自查现状、《关于协助落实无证产权文件进行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协助落实无证产权文件进行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等相关法律出台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以江苏省为例,为解决实施工作中较为突出的难点问题,统一全省实施标准,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结合实施工作实际,特制定《苏高发86号实施中的难点问题解决办法》,以供参考。集体土地上建的
199栋房屋可以处置吗?未经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处置吗?
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可以进行“现状处置”处置期间,拍卖公告应当披露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屋现状和土地性质。买受人或受让人应根据房屋现状购买该房屋。买方或接收方应负责随后的产权登记以及未来可能的拆除、拆除和补偿风险。如果价格不能改变,债权人可以接受房子来偿还债务。上述内容和风险应在价格变动或债务偿还裁定中说明。
在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工厂和工厂内的办公楼、宿舍和仓库可以处理吗?
“现状处置”可以在不改变租赁合同的前提下,不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进行,但在处置前应告知集体经济组织处置时应充分披露租赁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剩余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等的公告。确定预订价格时应考虑
租金交易或债务清偿完成后,被执行人作为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受让人继承。
拍卖前租赁期限已满。租赁合同对房屋所有权和补偿有约定的,应当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经协商同意将房屋移交给集体组织,但给予承租人补偿的,应当支付补偿。如果没有将租赁土地收归集体组织所有的协议,被执行人将继续使用租赁土地。如果集体组织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原租赁合同将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将是无限期的,执行法院可以处置该房屋。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应由行政法院通过与集体组织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能确定,执行法院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上的
199无证房屋可以处置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照房屋可以处置。行政法院应当征求行政机关对该房屋能否转换为认证房屋的意见,作为确定无照房屋价值的参考。
处置未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符合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在处置后向房屋登记机关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初始登记条件暂时不具备的,执行法院应当在案件处理完毕后向房屋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明确房屋登记机关应当在房屋买受人或受让人完成相关手续并符合初始登记条件后,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登记;不符合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应进行“现状处置”,即不符合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现状应在处置前予以披露。买受人或受让人应当根据房屋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并负责后续的产权登记事宜。
遗嘱执行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如何执行?
遗嘱执行人已经将所有的房价支付给了开证人。银行已经登记了抵押预告。商品房预售的,预售房产抵押登记前,开发商在不同阶段对银行贷款负有连带保证责任的,预售商品房经法院预查封后,开发商或遗嘱执行人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得反对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可以继续执行预售房产。
人民法院在办理商品房预售时,不仅要向房地产登记部门送达商品房预售的相关法律文件,还要及时向开发商送达预售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告知预售商品房已被法院预查封,并承担擅自将款项返还被执行人的法律责任。
在人民法院对预售商品房进行预查封处理后,在向开发商送达预查封令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前,开发商已将款项退还给被执行人,并从可变价格中预先扣除了支付给开发商的款项。查封前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开发人后,开发人应当擅自将款项返还被执行人,开发人应当自行追偿。
为开发商已返还给银行的相应金额,从支付给开发商的变更价款中预先扣除若发包人未将相应金额返还给银行,则应从变更价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银行贷款,提前支付给银行并通知发包人。
如何落实被执行人与外人共有的财产和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
有效法律文件仅规定被执行人是债务人,执行法院可以执行下列财产
存款、股权、金融和金融产品等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婚后以被执行人配偶单方名义登记的财产和车辆,以及婚后以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名义登记的财产和车辆;
以被执行人和他人名义登记的共有财产,以及以外人名义登记但被外人承认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同意为被执行人的财产而强制执行的财产;
对于以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义存在的与其收入明显不成比例的大额存款,执行法院可以执行以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义登记的财产、车辆或财产等。
对于共同财产,在执行前应当进行实物分割,但分割不能导致财产价值明显减损的,执行法院可以整体处分
为实施变价处置后,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有限。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应当进行登记和公示。没有登记和公示的,按照出资额确定;出资额不能确定的,视为相等。但是,对于在被执行人配偶和被执行人及配偶双方的单方姓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限于1/2份额
在人民法院整体处理案件之前,共有人愿意支付与被执行人份额相对应的价款部分,申请免除执行。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批准。在处置过程中,鼓励共有人积极参与投标。共同所有人完成投标后,只需支付与被执行方份额相应的价格。
共有人和未成年子女基于实体权利提出异议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7条附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协助实施
法[2012]151
号文件办理无照房产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屋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各级人民法院不仅要依法履行强制执行职责,还要尊重房屋登记机构依法享有的行政权力:既要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要通过协助执行,防止“违法建设”和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房屋合法化。
2、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实施方案,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经执行法院处理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初始登记条件暂时不具备的,执行法院可以在处理完毕后向房屋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明确房屋登记机关在房屋买受人或受让人完成相关手续并符合初始登记条件后,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实行“现状处置”,即在处置房屋前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下,买受人或受让人按照房屋权利现状取得房屋买方或接收方应负责后续的产权登记。
3。执行法院向房屋登记机关发出“执行协助通知书”。房屋登记机关认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并作出书面说明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参照行政法规,在30日内对该说明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取消或变更《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关;理由不成立的,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关,按《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特此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2年6月15日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无照经营房屋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请示》
建函第102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经与最高人民法院协商,答复如下:
1。对已经初步登记的房屋,房屋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办理。
2。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件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在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审理前,房屋登记机关中止登记
3、房屋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的通知予以登记,应根据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5月30日
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详细操作指南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行难问题解答
苏高法第86号
为解决突出疑难问题
1。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可以处理吗?
未经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处置吗?
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可以进行“现状处置”处置期间,拍卖公告应当披露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屋现状和土地性质。买受人或受让人应根据房屋现状购买该房屋。买方或接收方应负责随后的产权登记以及未来可能的拆除、拆除和补偿风险。如果价格不能改变,债权人可以接受房子来偿还债务。上述内容和风险应在价格变动或债务偿还裁定中说明。
在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工厂和工厂内的办公楼、宿舍和仓库可以处理吗?
“现状处置”可以在不改变租赁合同的前提下,不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进行,但在处置前应告知集体经济组织处置时应充分披露租赁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剩余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等的公告。确定预订价格时应考虑
租金交易或债务清偿完成后,被执行人作为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受让人继承。
拍卖前租赁期限已满。租赁合同对房屋所有权和补偿有约定的,应当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经协商同意将房屋移交给集体组织,但给予承租人补偿的,应当支付补偿。如果没有将租赁土地收归集体组织所有的协议,被执行人将继续使用租赁土地。如果集体组织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原租赁合同将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将是无限期的,执行法院可以处置该房屋。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应由行政法院通过与集体组织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能确定,执行法院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标准确定。
2。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无证房屋可以处置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照房屋可以处置。行政法院应当征求行政机关对该房屋能否转换为认证房屋的意见,作为确定无照房屋价值的参考。
处置未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符合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在处置后向房屋登记机关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初始登记条件暂时不具备的,执行法院应当在案件处理完毕后向房屋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明确房屋登记机关应当在房屋买受人或受让人完成相关手续并符合初始登记条件后,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登记;不符合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应进行“现状处置”,即不符合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现状应在处置前予以披露。买受人或受让人应当根据房屋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并负责后续的产权登记事宜。
3。如何实施被执行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
遗嘱执行人已经将所有的房价支付给了开证人。银行已经登记了抵押预告。商品房预售的,预售房产抵押登记前,开发商在不同阶段对银行贷款负有连带保证责任的,预售商品房经法院预查封后,开发商或遗嘱执行人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得反对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可以继续执行预售房产。
人民法院在办理商品房预售时,不仅要向房地产登记部门送达商品房预售的相关法律文件,还要及时向开发商送达预售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告知预售商品房已被法院预查封,并承担擅自将款项返还被执行人的法律责任。
在人民法院对预售商品房进行预查封处理后,在向开发商送达预查封令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前,开发商已将款项退还给被执行人,并从可变价格中预先扣除了支付给开发商的款项。查封前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开发人后,开发人应当擅自将款项返还被执行人,开发人应当自行追偿。
为开发商已返还给银行的相应金额,从支付给开发商的变更价款中预先扣除若发包人未将相应金额返还给银行,则应从变更价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银行贷款,提前支付给银行并通知发包人。
4。如何实现被执行人与外界共同拥有的财产以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
有效法律文件仅规定被执行人是债务人,执行法院可以执行下列财产
存款、股权、金融和金融产品等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婚后以被执行人配偶单方名义登记的财产和车辆,以及婚后以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名义登记的财产和车辆;
以被执行人和他人名义登记的共有财产,以及以外人名义登记但被外人承认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同意为被执行人的财产而强制执行的财产;
对于以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义存在的与其收入明显不成比例的大额存款,执行法院可以执行以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义登记的财产、车辆或财产等。
对于共同财产,在执行前应当进行实物分割,但分割不能导致财产价值明显减损的,执行法院可以整体处分
为实施变价处置后,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有限。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应当进行登记和公示。没有登记和公示的,按照出资额确定;出资额不能确定的,视为相等。但是,对于在被执行人配偶和被执行人及配偶双方的单方姓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限于1/2份额
在人民法院整体处理案件之前,共有人愿意支付与被执行人份额相对应的价款部分,申请免除执行。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批准。在处置过程中,鼓励共有人积极参与投标。共同所有人完成投标后,只需支付与被执行方份额相应的价格。
共有人和未成年子女基于实体权利提出异议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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