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争议案件中,同一事故往往有多个侵权人或者多个侵权人。如果侵权人已经购买了强制保险或商业保险,每个侵权人的诉讼将不可避免地涉及保险资金的分配。本文以实际的法律赔偿案例来分享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1,案例摘要
1年,刘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驾驶出租车,杨某驾驶重型半挂车。事故导致刘某当场死亡,出租车上的乘客马某严重受伤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确认单,杨谋谋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刘谋谋对事故负次要责任,马谋不承担责任
2年,车辆保险:出租车向某人的保险公司投保强制交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为50万元)、道路客运责任险(限额为50万元/人);重型半挂车已在某土地保险公司投保
的强制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限额50万元)。3年,经法院确认:被侵权人刘某某损失1045619.5元,马某某损失469809.48元
2两个侵权人的损失应该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若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经处理或财产评估后造成损失的,应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法定理赔保险的高级理赔员将具体的理赔流程、标准和金额总结如下:
1、刘牟牟某与马牟某共损失1535428.98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16条规定:
某保险公司,由侵权人杨某首先投保,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的比例进行赔偿。其中,刘牟某获得赔偿7.48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马牟某获得赔偿3.52万元。在1亿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马某将得到1亿元的赔偿。
2。刘某的剩余损失为968,819.5元,其中30%由自己承担,剩余70%为678,173.65元,由侵权人杨某承担。
3。马某剩余损失424609.48元,其中30%由刘某承担,127382.8元由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70%由牟阳某承担,即297226.64元,这部分由牟阳某投保的迪达保险公司承担。
4。杨谋某的第三方责任保险限额为50万元,按比例支付给被侵权双方,不足部分由牟阳承担。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
条|以上机动车交通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其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保险责任限额之和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不超过全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要求各保险公司按照责任限额和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每个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强制保险的赔偿金额。
四、赔偿与保险法建议
1年,从事货运业务的司机应尽力购买大型商业保险,至少购买100万元限额的第三者责任险,不要冒任何险。
2。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代理人应高度重视调解,尽量避免当事人胜诉却得不到任何赔偿的尴尬局面。例如,在上述案件中,法定赔偿保险在代理过程中来回行驶了4000多公里,不厌其烦地反复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当事人同意给侵权人更多的时间,并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调解协议。最近,所有的补偿金额都已全部兑现。
3年,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诉讼策略,与当事人做好充分沟通,以追求案件的最佳结果
在1994年,大部分索赔通常涉及保险公司。此时,我们需要知道保险公司将如何计算保险限额内的赔偿金额。普通人一般不会涉足这方面的知识,所以他们需要一个专门的理赔平台来提供专业的理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