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中国商务网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自2011年起申请注册“江”商标,该商标为重庆江酒业有限公司所有据报道,白酒企业通过法律手段明确界定品牌知识产权的案例很少。江潇酒业的胜利对酒业有什么启示?

江酒业获
1年1月6日,江酒业宣布,该公司于1月3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公司商标“江”字第10325554号案审结,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有利于江酒业的判决
据报道,“江”商标于2011年12月申请注册。2013年,“江”经历了商标异议程序、商标异议复审程序和商标无效宣告程序。2017年,江小鱼酒业赢得商标无效行政诉讼一审。2018年,该商标被宣布无效,行政诉讼二审失败。随后,将此案提交最高人民法院重审。七年后,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终结了“江”商标纠纷案
据了解,“江”商标的竞争对手是重庆江津啤酒有限公司和江酒业的关联方四川鑫蓝图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江”商标纠纷是白酒生产企业与经销商品牌纠纷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2年2月,新蓝图公司与江津啤酒厂签订了“定制产品销售合同”,并获得了江津啤酒厂的品牌授权。成为“吉江”牌金红老白干、“青香1号、2号、3号”系列、江津啤酒超青春系列、陈酿系列等定制产品的经销商美好的时光没有持续多久。新蓝图公司和江津啤酒厂发生了纠纷,双方在2012年底分手。
关于“江”商标的由来据报道,该商标于2011年申请注册。2012年12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批准将该商标转让给新蓝图公司。2016年6月,原商标局核准将商标再次转让给江酒业。值得注意的是,酒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是鑫蓝图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2016年5月30日,江津啤酒厂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江”商标无效宣告请求。
定制产品的销售模式是本案的“赢家和输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江商标案的判决表明,江津酒厂和江酒业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供了39件和73件证据。但据《中国商报》记者了解,本案的“赢家”是江津啤酒和新蓝图公司,它们采用的是定制产品销售模式,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江小白”商标注册申请不违反2001年《商标法》第15条的主要依据。
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5条规定,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的商标。委托人或者代表人反对的,不予登记,禁止使用。代理人或代表人不得申请的商标标识不仅包括与委托人或代表人的商标相同的标识,还包括类似的标识。
和江成功的关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即双方的关系不是代理关系,而是定制产品销售关系。在证据中,江酒业列举了金、等产品均为五粮液集团承包,但经销商享有酒类品牌所有权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定制产品销售模式已经被白酒行业媒体报道,相关经营者应当了解。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新蓝图公司注册商标“江”并未损害江津啤酒厂的权利。
199白酒行业专家刘晓伟在接受《中国商报》采访时表示,白酒行业的代理模式意味着白酒产品和品牌归制造商所有,经销商只能在特定区域销售。定制产品销售模式是指经销商的自主品牌经营,制造商只认可它。刘晓伟认为,“相比之下,定制产品销售模式涉及的法律纠纷更少,也更容易裁决。我们建议制造商和经销商今后更多地使用这种模式。”与白酒行业从业者有什么关系?
元在江酒业。白酒行业专家蔡在接受《中国商报》采访时表示,江商标案的结案对中国白酒营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案对于保护品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鼓励中国白酒的创新实践具有积极意义。事实上,从法律层面构建白酒产业保护制度是大势所趋。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完善管理合作将是白酒企业的必修课。
岁的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江在白酒行业的胜利尊重白酒行业的知识产权,将鼓励白酒行业从业人员拓展新的门类,培养年轻消费者,创新新的品牌,从而促进白酒行业健康健康发展。《中国商报》
的记者注意到,中国白酒生产企业与经销商之间存在大量的商标纠纷,如金商标纠纷曾经,大多数商标纠纷都是通过酒类生产商和经销商之间的博弈来解决的,而“江”商标纠纷则通过法律手段明确界定了品牌的知识产权对此,刘晓伟表示,“对于白酒行业从业人员来说,保护自己品牌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未来将变得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