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一般会加重处罚吗?累犯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累犯是累犯的事实。严惩累犯是当今世界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来说,累犯会因其罪行受到比普通罪行更重的惩罚。我国法律对普通累犯有什么法律后果?我的一个朋友去了三次,第一次抢劫被判一年,第二次盗窃被判一年,第三次盗窃被判两年半,这一次只是一个多月前的第三次盗窃,现在他已经被拘留,没有说很多时间。这样的惯犯会被判多少年?

一般累犯

北京东源(广州)律师事务所朱律师答:

累犯加重

199共同累犯的法律后果是:1 .所有累犯都将受到更重的处罚2.缓刑不适用于累犯。3.累犯不能假释。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五年内,犯有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的,除过失犯罪外,应当从重处罚。前款规定的

期限,从罪犯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任何时候再次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应当作为累犯处罚。朱、律师对

条的分析: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其中,普通累犯又称为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到一定处罚,并在刑罚执行或赦免后的法定期限内犯罪的人。特别累犯是指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判处刑罚(对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任何时候再次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故意与过失没有区别)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65条,普通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解除后五年内,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被假释的罪犯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199累犯构成:

1991。主观条件:前一种犯罪和后一种犯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与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相对应的但书,即没有过失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不包括过失。

2。处罚条件:对前一种犯罪的处罚和对后一种犯罪的处罚都超过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从逻辑上讲,没有完全执行无期徒刑和死刑,但根据我国的减刑、假释制度和宪法规定的大赦制度,累犯很可能发生在上述两种刑罚中。应该指出,对前一种罪行的惩罚实际上已经被判刑和执行,这是一种已经施加的惩罚,而对后一种罪行的惩罚实际上没有被判刑,这只是一种估计。如果后一种罪行实际上没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罪犯就不能构成累犯。

3。时间条件:后一罪行必须在前一罪行被执行或赦免后五年内发生。这里的主要问题是起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同时被判处附加刑的人,附加刑是否完成并不影响累犯的构成。刑罚的完成既包括有期徒刑的实际完成,也包括假释考验期的届满。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应当撤销缓刑,旧罪与新罪合并处罚。缓刑期满后再次犯罪的人不能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期满意味着刑罚不会执行而不会完成。

北京东源(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人员

一般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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