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闻快报(记者倪伟)11月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19年10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涉及特殊工作时间、竞业限制、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辞职证书的发放、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的解除等较为常见的劳动人事争议。10件
大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得滥用特殊工作时间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于政策原因,部门调动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当年未享受带薪年假的工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的确,由于争议而少付工资并不构成强制终止合同的理由;雇主不得随后声称竞业禁止协议无效;(一)考勤欺诈骗取用人单位法定终止工资的;辞职证书不得含有对劳动者不利的内容;腐败利益的转移被判赔偿雇主的损失;最高三倍的经济补偿金应执行新标准。未通过试用期的机构有权不被雇用。
这是北京第五次发布典型的仲裁案例。北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也对这十个典型案例进行了解释分析。
据报道,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3万余件,同比增长37.4%,结案率90.2%,调解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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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典型案例
1。在哪些情况下,员工今年不享受带薪年假?必须符合法律情况
[案]:陈某于2014年4月1日加入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2018年9月28日,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信息技术公司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故提出终止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陈某提出,他的累计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不满20年,2018年将享受10天带薪年假。由于工作原因,他无法在2018年休带薪年假,他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薪酬。信息技术公司认为,陈某不是出于自身原因提出休2018年年假,而是在2017年初休完当年10天的带薪年假后请了很长一段时间病假,所以不同意支付补偿金。由于双方存在争议,陈某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2018年无薪年假的工资。经审理,
仲裁委员会认定,陈某在2017年休完年假后,再休2个月病假,有权享受2018年带薪年假。因此,该裁决支持陈某的仲裁请求
[意见]: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员工才能享受当年的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包括工作不满20年累计满10年且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职工。
由于陈某在2017年没有休超过3个月的病假,信息技术公司仍然需要支付他们2018年没有休的年假的工资
2。辞职证明中不得含有对劳动者不利的内容
[案]:蒋某于2016年4月1日加入房地产经纪公司。2018年6月,受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姜的店被关闭房地产经纪公司将把工作地点调整到邻近市区的另一家商店,其职位和工资将保持不变。蒋要求该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拒绝在商店工作。
房地产经纪公司以蒋拒绝合理安排工作为由,向其发出两次“警告信”,并随后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当日,房地产经纪公司向姜某出具的《辞职证明》称,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姜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蒋某认为房地产经纪公司非法解散,要求赔偿。他不同意辞职证书中陈述的理由,并要求再次签发辞职证书。
199仲裁委员会认为,蒋与房地产经纪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调整蒋的工作场所,不支持蒋要求赔偿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但房地产经纪公司在《辞职证明》中声明辞职原因无相关依据,故支持姜要求补发《辞职证明》
[评估]:如果辞职证书有缺陷,劳动者有权要求补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辞职证书应包括的事项,不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或对涉及劳动者能力和行为等情况的描述。如果允许辞职证书包含不利于工人的相关内容,显然不利于创造一个公平和非歧视性的就业环境。因此,从以上两个角度来看,江要求补发辞职证书的请求应该得到支持。
3。平均工资发布方式发生变化,新标准
案例:师于2016年1月4日加入投资公司担任分析师。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17年3月以来,师的月薪已增至5万元。2019年8月30日,因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投资公司与石某协商,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投资公司决定终止与石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发生争议,石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审理,
仲裁委员会认为,石某主张的20万元(按5万元×4个月计算)与投资公司主张的10.1604万元(按8467元×3×4个月计算)不符合规定,裁定投资公司应向石某支付12.7104万元(按10592元×3×4个月计算)的终止经济补偿金
[评论]:经济补偿三倍的上限基数有了新的变化。今年5月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京市统计局分别发布了两套不同的2018年全市平均工资数据。两局联合发布“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传统做法已经不复存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城镇职工全薪”为94258元。然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法人单位员工平均工资为127,107元。
8年1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规定北京市统计部门发布的平均工资将作为计算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最高基数。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石某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为31776元,在投资公司工作3年零7个月。因此,投资公司应该支付相当于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新京报记者倪伟
编辑刘梦洁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