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 2019年9月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上海市检察委员会第三分院诉宁波市一家贸易公司、黄某、薛某、安徽省一家固体废物处置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第三分院检察长徐艳平担任公益诉讼检察官,第三中学校长陈亚娟担任主审法官。

本案是上海首例“外国垃圾”污染环境公益诉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海林、高晓梅,市人大监督司法委员会主任顾伟强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专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盛永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傅荣华,徐祥云,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海关缉私局领导,上海市第三全面体检委员会成员

基本情况
安徽某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委托宁波某贸易公司、黄某、薛某等人收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含铜固体废物薛某随后在韩国组织了一次138.66吨铜污泥的售票。宁波的一家贸易公司伪造申报文件,然后提交给黄某,作为上海港的铜矿进口。他向安徽的一家固体废物处理公司通报了铜污泥的进口情况。此后,固体废物的票被海关没收,并扣留在港口地区,造成了重大的环境污染风险。
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认为,所涉铜污泥含有大量重金属,应委托有危险废物管理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根据上海价格认证中心的评估,本案涉及的铜污泥处置费用超过105万元。

3分公司依法向第三中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决四名被告共同承担上述费用。在
审判和
审判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证明四名被告共同实施了进口和购买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属于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申请专家助理出庭,就所涉固体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和处置方法发表专业意见。

华东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系主任专家助理张勇指出,
铜污泥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固体废物在这种情况下,污泥中的铜含量约为3.40%-31.45%,并含有镍、锌等其他重金属,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根据《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禁止进口含铜污泥。污泥来自国外,来源不明,生产工艺不明,成分不明,含有未经检测的污染物。应将其作为有害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整个处理过程应受到严格的环境监督。应根据危险废物进行处理,以防止二次污染。

检察机关指出:
尽管国家多次下令禁止“外国垃圾”进口,本案四名被告仍然玩世不恭。为了赚取微薄的利润,他们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试图通过虚假报告将"外国垃圾"引入该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从"外国垃圾"中提取有限的可回收材料牟利,从而构成了环境污染的重大风险。被告
和4今天成为公益诉讼的被告。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接受相应的惩罚。价格非常高。我希望他们能深刻反省自己,从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在未来的商业活动中保持诚实。他们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必须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切实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
的公诉人提出申请,责令四名被告共同支付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用
经合议庭评议,法院当庭宣判,支持公益诉讼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处四名被告共同支付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处置费用人民币105万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