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注册不容易,注册过程中会有很多麻烦。如果你的商标注册失败,那一定是由于以下六个原因。最后两个是大多数商业朋友的痛处。今天,秦致德成知识产权将向您展示商标注册中需要避免的六个陷阱。
1。申请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10条,该条规定,下列商标不得申请注册为商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国旗、国徽、军旗、奖章相同或者近似,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的特定地名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
(2)与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和军旗相同或相似,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与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旗帜或徽章相同或相似,除非得到该组织的同意或不易误导公众;
(4)与表示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和检验标志相同或相似,但经授权的除外;
(5)与“红十字”和“红新月”的名称和符号相同或相似;
(6)带有民族歧视;
(7)夸大宣传和欺骗性;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2。缺乏显著性
商标法第11条规定
(1)只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2)只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
(3)缺乏显著特征
不能注册为商标。
3。公告期反对意见
由于商标局工作人员不能100%保证被复审的商标没有问题,因此,为了体现公平、平等的原则,将有三个月的初步公告期,在此期间其他企业或个人可以提出反对意见。
如果您的商标受到质疑,最常见的原因是您的商标与其他人相似。对手是你的竞争对手,或者你有其他的兴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积极进行异议抗辩,并提供有利于我们的书面证据,这对商标局做出异议裁定大有帮助。
4。与驰名商标冲突
驰名商标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申请正式认定的商标类型。它广为人知,在中国享有很高的声誉。
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限于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而且在申请注册或使用不同或相异的商品时也不会被注册和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更广泛的专有权。与知名商标碰撞,该商标必将消亡!
5。商标注册晚了一步。审查和公告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坚持申请优先、使用优先的原则。《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对先前申请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在申请、初步审定和公告使用在先商标的当天,驳回他人申请的,不予公告
知识点:假设前后几天内有两个人申请同一商标,则以前申请的商标可以成功注册;对于那些在同一天申请,先前的商标可以成功注册。上述规定更多地是指“事先”一词。商标查询是盲目的,这样的商标不能在网上检索。对此,秦致德成的知识产权建议是早点注册!
6。与其他商标类似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认可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应当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侧重于“相同或相似”,其中有不少商标因相似原因被驳回,这也是商标注册中最常见的注册失败原因。如何判断
商标近似?如果你避免商标近似?
不同的审查员对近似有不同的判断,导致同一商标被审查的结果不同。当您的商标因近似而被商标局驳回时,您可以向商务法官提交驳回复审申请,为您的商标辩护。
商标注册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应在注册前做好检索工作,尽可能避免因相似、缺乏显著性等原因导致商标被拒绝的情况发生,如果出现商标被拒绝和被拒绝的问题,要及时有效地处理
此外,时间是一个商机。对于那些不知道如何注册商标的人,他们可以选择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来处理相关业务。他们会在早期进行搜索,在后期跟踪商标情况,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注册风险,帮助大家早日获得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