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欢诉受伤讨债律师案:应考虑的辩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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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到开庭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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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在聊城监狱服刑,刑满释放。

9年10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欢辩护人殷李青处获悉,在“母亲被刺身亡”事件中被余欢刺伤的讨债人严建军状告余欢,要求赔偿近20万元。此案被关押在山东省聊城监狱,桓正在那里服刑。

的尹告诉红星新闻,原告严建军在本案中没有委托辩护人。在审判过程中,严建军说:“我已经因为我的错误受到了法律的惩罚,那么余欢应该为他给我造成的损失和伤害负责吗?”

的尹表示,严建军在庭审中更详细地列举了近20万元的索赔细节,主要包括医药费12万多元和精神损害赔偿2.8万元等。

根据红星记者此前的报道,根据闫建军的民事诉状,闫建军认为,2016年4月14日下午16时左右,余欢与闫建军发生纠纷,导致闫建军受伤住院。“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提起了诉讼“严建军在《民事诉状》中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被告人于欢承担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临时费用197,466.82元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17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于焕因故意伤害、赔偿严建军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共计53,443.47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据尹说,双方这次在法庭上达成协议:余欢已经支付了5万元。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5月11日,聊城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吴学展等黑案作出判决,严建军被判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2019年3月14日)256岁+199岁的尹在法庭听证会上说,“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不是吗?”为什么它还是无穷无尽的?”

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与颜建军2016年和2019年的两次民事诉状相比,可以发现本案是典型的重复起诉,法院应依法驳回颜建军的起诉。

尹表示,吴学展非法拘禁黑人、严建军一案的司法文书显示,吴学展出资让严建军联系医院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严建军没有提交足够的证据证明吴学展的付款和金额,原告将承担举证责任。严建军的追债构成非法拘禁罪,应由冠县人民法院优先考虑。于欢的行为被山东省高级法院认定为过度防卫行为。因此,法院应在侵权责任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考虑该情节。

”简而言之,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原告严建军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而当时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中于欢的家属已向法院提交了赔偿,这足以符合因公损害赔偿的原则”尹对说道尹,

,告诉红星新闻,该案件没有在法庭上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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