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抗击“疫情”。他们齐心协力克服困难。但与此同时,也有少数恶意者利用疫情进行欺诈,制造“国难”在疫情期间,我们应该更加警惕,防止被欺骗!骗子是“表演”,我们的反欺诈措施也必须安排!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让我们来看看骗子在流行期间使用的方法。









2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防疫期间,以开发、生产、销售防疫用品为名,骗取公私财物的,或者以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和物资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防欺诈提示:
不信任
购买防疫产品和药品,最好在药店或商家离线购买。网上购物时,请在正规的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不要通过“中间人”微信和支付宝转账进行交易。
不泄露
不在不熟悉的网站上留下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账号、密码、验证码等有效信息。
不链接
陌生链接不开通,陌生号码不拨打,如需办理机票、火车票退签业务,或快递退签业务,可通过官方渠道直接核实
无汇款
不要向陌生人汇款!如果需要转移,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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