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贯彻落实的要求_牡丹江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

疫情防控贯彻落实的要求

3年12月12日,牡丹江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省检察长会议和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20年检察工作

疫情防控贯彻落实的要求

牡丹江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继安,就如何贯彻落实省检察总长会议和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20年检察工作提出了四项工作要求:

1增强政治意识,服务工作大局

坚持以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同时依法严惩破坏安全稳定的重大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理的案例分析和检察建议,推进市政治理现代化。通过对案件质量的专项评估,完善排查治理的排查机制,夯实线索,深入参与社会治理,推进案件质量、深挖根治、长效治本三大重点任务的落实,确保完成专项打黑除恶。充分发挥打击犯罪、司法协助和公益诉讼功能。我们将全力为“三大战役”服务,建立和完善与金融、环境、食品、药品等单位的定期合作交流机制,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合作。坚持少抓少检原则,落实25项措施,确保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托工商联检察联络处、医院领导与重点企业联系等平台和机制,积极回应企业需求,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增强历史意识,把握检察法

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当局对当前形势和任务的判断中。从国家治理的高度来看,它深刻理解当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和严峻考验,并确定了工作的重点和结合点。我们将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司法责任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检察队伍专业化、司法行为规范化、司法流程信息化、司法管理规范化的短板。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实施动态岗位调整机制,充分利用案件处理数据公开发布、案件质量评估、检察官职业评价、案件选档等手段,迫使和引导检察官履行职责,做好案件工作,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率。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破解发展难题、转型创新的重要机遇期,积极探索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发展方向的创新工作,提高法律监督整体水平

3强化检察意识,转变司法观念

将更自觉地用“客观公正”来指导司法理念的转变和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严格控制案件受理、走访回复、案件移送、回复、监督问责等环节,探索推进听证常态化和规范化,推进案件结案坚持“轻而重”,切实履行刑事诉讼的主导责任,积极推进执行值班律师制度,解决量刑准确等问题,推进执行坦白、承认和宽大处理制度坚持办案中监督、办案中监督,正确处理逮捕、起诉和监督的关系,探索推行专班和专监工作模式,积极推进有监必查、同步监督,提高办案和监督效果强化精细化监管理念,重点抓好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和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的专项监管活动,突出典型案件处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贯彻共赢理念,明确公益诉讼的切入点和突破点,积极稳妥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定期开展“回望”,促进公益诉讼更加有效。

4强化实践意识,强化责任

把坚持贯彻落实作为第一要务,肩负着为牡丹江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谱写生动实践的重任。明确标准并实施,着眼检察权运行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分类分层界定工作职责,建立职责清单,细化工作流程。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数量、质量、效率、规范、作风、创新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高标准、高质量的实施。要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加强“雪城检察论坛”等教育平台建设,深化领导干部上平台、导培训等有效做法,以补充侦查大纲和检察建议为重点,组织开展优秀和最差法律文书的评选,增强检察干警的执行力突出基层落实,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着力规范司法,狠抓办案,推进“一品一院、多品一院”建设。通过改善医院领导与医院的联系、业务部门的相应指导、业务骨干的临时指派等措施,不仅减轻了基层的负担,而且服务于基层,大力提升了基层的执行力和水平。牡丹江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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