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部7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省级民政部门重点推进工作补贴标准的明确制定,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任务指导市县确保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补贴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到位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民政部门协调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工伤保护工作,特别是要确保在防疫期间因公死亡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按照规定和政策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通知明确指出,各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同级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资金来源,确保农村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补贴、工伤保险待遇和社区防控资金。 指导县民政部门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现县(市、区、旗)单位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伤害保护政策措施的统一和劳动保护条件的全面改善
此外,省级民政部门要科学测算农村社区防治工作经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增加村级组织运行经费、安排奖金和补助资金等方式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