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邢台市桥西区重要通知
为全面管理近期从国外返回邢台的人员,特通知如下:
任何从国外返回邢台的人员,如故意隐瞒其接触史和逗留史,故意谎报病情,不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或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蔓延或不良后果,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一旦他感染了新的冠状肺炎,所有相关的隔离和治疗费用(包括由他产生的密切接触)应由他承担。
为保障我区居民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公出国(境)代表团延期派出,所有因公出国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将暂停;因私人原因出国的个人将被停职
本通知由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邢台市桥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领导小组
|(邢台市桥西区发布)1992年3月15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