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鼓励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减轻患者负担,降低感染风险,2月18日,市医保局、财政局、卫生和卫生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鲁保发〔2020〕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对确诊和疑似新冠状动脉肺炎患者进行综合保障的基础上,将医疗机构中的所有患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患者观察范围:一是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应立即对所有不明原因发热(≥37.3℃)或疑似新诊断肺炎的患者,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流行病学史,对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立即进行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并进行隔离观察
2是医疗机构发现的肺炎的影像学特征。对于最近2周内出现白细胞减少的病例,应立即进行病原学检测疑似新发冠状肺炎病例或不能排除的病例,应严格隔离并报告当地疾病控制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