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西阳检察
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彻底取缔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取缔滥用野生动物饮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来,西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全面、深入、准确地学习、理解和掌握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防疫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禁止非法交易、乱吃野生动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专项公益诉讼活动,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协调,稳步有效地协助县防疫工作。


3年3月5日,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和昔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加工销售野生动物的通知》。3月11日,他们联合组织在超市、街道、社区、乡镇张贴和宣传告示,特别强调野生动物经常出没的乡镇,如西寨、占山等高山森林。他们广泛张贴和宣传通知的内容,并当场解释原因。一方面,公告要求向当地工作人员、群众和曾经经营“野味”的餐馆解释,明确要求禁止狩猎、交易、运输和食用野生动物。另一方面,人们被要求积极监督并提供相关线索。野生动物保护需要全民参与。昔阳检察院将结合公益诉讼职能,以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为重要抓手,积极收集野生动物相关线索,促进消除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努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发挥公益诉讼的力量,赢得防疫和控制狙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