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停工工资发放_抗击疫情不松劲 扫黑除恶不停工——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高效起诉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1992年3月12日020,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徐牟某等四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依法向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也是今年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第一个没有撤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疫情停工工资发放

疫情停工工资发放

2年2月12日,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此时,疫情正在全国范围内爆发。辽宁省处于一级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水平。看守所提高了防控水平。然而,打击黑人和邪恶犯罪的斗争不能更快地停止或推迟。对犯罪嫌疑人的传讯和讯问以及宣誓书的供认、承认和处罚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和必要环节。在妇女节前夕,代理司法部长张基宏,案件处理者,与拘留中心进行了多次沟通。妇女节前夕,副总检察长张基宏亲自带领辅助人员穿着全套防护服到看守所进行消毒,检查体温,更换羁押,成功完成提审和认罪,确保案件尽快结案。

疫情停工工资发放

案件的成功高效起诉,准确地依法打击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嚣张气焰,体现了检察机关克服困难、坚决打击流行期黑恶犯罪的决心和决心。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