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疫情名单_中国文明网 | 山东德州推出“疫情防控工作社会信用红黑名单”

山东潍坊市疫情名单

服务于山东省德州市抗击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大局,积极发挥信用监管和信用联合奖惩服务的社会治理功能。3月5日,德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市政府直属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对信用信息红色黑名单进行认定和收集。收集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企业或组织的标准化名称、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形成“全市防疫工作社会信用红色黑名单”并在“信用德州”网站上公示

有效控制了全市疫情,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后,将及时将相关信用行为信息推送到德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于被列入“红色黑名单”的个人,他们将在即将到来的城市个人信用评分中获得相应的加分和扣分。列入“红色黑名单”的企业或组织将在政府政策支持、绩效考核和企业惠民优惠政策方面得到支持和限制。

“全市防疫工作社会信用红榜”包括五个项目:

1赴湖北参加支持防疫的医疗工作;

2是参与全市第一线防疫和控制工作的优秀表现者;

3参加了防疫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出重要贡献。

4是积极捐赠防疫物资或经费;

5是其他防疫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保证

“全市防疫工作社会信用黑名单”包括八项内容:

1是隐瞒病情、居住在疫情严重地区、接触病人或疑似病人等不真实信息,不接受调查和监测、逃避医学观察和隔离治疗;

2是故意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隐瞒情况与其他人接触;

3未执行疫情报告制度,缓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信息的;

4是编造和传播有关疫情和防治工作的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

5是防止防疫人员执行公务,或危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秩序;

6是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

7未遵守复工、复产等相关管理规定,未履行相关信用承诺,造成不良后果或形成较大疫情防控风险的;

8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因素。(记者石秀秀通讯员冯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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