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兰州3月13日电(高祥)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厅等有关部门,对实施防疫一线医务人员的报酬和待遇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落实防疫人员临时工作补贴的基础上,对参加防疫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在临时工作补贴的基础上,甘肃省对援鄂医疗队、疾病控制队成员临时工作补贴相应标准提高一倍
今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20年1月起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将原卫生防疫津贴一至四类调整为每人每月560元、450元、350元、260元,每个工作日9元、7元、5元、3元。目前,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会同甘肃省财政厅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这些文件将直接发送到各县区,以确保全省在3月中旬前到位,让基层一线卫生防疫人员第一时间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关爱。
防疫期间,甘肃省各级人民团体和财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承担新皇冠肺炎防疫工作的情况,因地制宜,对防控任务重、风险高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甘肃省援助湖北医疗队和疾病控制队成员的工资水平将提高2倍。所需资金将通过现有渠道安排,在疫情结束后不会落实。各有关单位在内部分配时,要敢于承担,勇敢地挑重担,加班加点地参与防治疫情的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那些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