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3月4日(记者张敏敏)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率先确定了17项支持防疫和控制疫情的税费政策,并积极落实国家相继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重点是保护和治疗、物质支持、社会捐赠、复工和复工等。,全力支持打赢防疫和控制战争
山东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董表示,为支持医疗机构保护和救治病人、关爱医务人员,对相关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自制自用试剂免征增值税。参加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按照规定取得的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
生产,重点防疫材料生产企业可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补贴。同时,新购置的设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交注册费。运输方面,重点防疫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进口方面,捐赠用于防疫和控制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卫生部门进口的防治材料免征进口关税。
根据税法规定,社会捐赠需要通过公益性事业单位实施,税前扣除也有比例限制。为了应对这一流行病,放宽了条件以鼓励捐赠。一方面,除了公共福利机构的捐赠外,直接捐给医院的捐赠也允许税前扣除,以进一步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将取消比例限制,并将全额扣除对疫情的捐款。
此外,国家和省出台了大量税收政策支持恢复工作和生产。例如,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减免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和快递服务所得,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餐饮、住宿、旅游等四大类困难行业的企业损失将从5年延长至8年。航空公司航空发展基金豁免董,
表示,上述政策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含金量大,对减轻企业税负、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保证重点防控物资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优化业务流程,密切跟踪政策运行,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全面落实,确保政策效果充分释放,共同帮助打赢防疫和抗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