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弱势群体_兜住疫情防控时期社会最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底线

12年,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覆盖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最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底线,省民政厅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分散的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和独居未成年人采取了更加具体、细致、准确的救助措施, 以及患有确诊和疑似疾病的家庭,以确保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挽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计,并落实政府最基本的生计工作。

据报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全省民政系统不断开展深入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分散贫困供养对象、残疾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低保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情况和救助需求,确保救助对象全面覆盖。全国各级民政部门也建立了“日报”制度。通过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采取家访、电话咨询、信息联系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疫情、救援情况、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状况和资金分配情况。截至3月11日,通过各种渠道共调查5471.2万人,平均每天调查164.1万人,有效加强了疫情防控期间的民生风险防控。同时,热线将向公众公布,以便及时接受和响应有需要的人对临时援助、护理和护理、防疫和控制等方面的需求。

为保证疫情期间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省民政系统加大了对低保运行中“不达标”的落实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确保救助工作“不外出、不达标、不上网、不延误”在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可以通过电话或口头向低保经办人员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取消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等审核环节,通过网上比对和信息系统电话沟通了解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疫情爆发后,相关工作人员将进行统一入户审查,并保留各种支持材料进行审批,做到情况清楚、资金去向明确、环节不空。截至3月11日,该省共批准了3986名低收入领取者、323名贫困领取者和4595名低收入领取者。全省各地要实行社会分配救济资金,确保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

针对群众临时救助和紧急救助需求,省民政厅在全省民政系统中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通过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和早期援助的“三早”政策,截至3月11日,全省已有194,800人获得临时援助。在此期间,各级民政系统为贫困者筹集并分发了口罩和消毒剂等防疫用品。组织动员辖区内的爱心企业和社会力量为贫困人口购买米、面、油、蛋等生活用品,并直接派工作人员向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运送物品,极大地解决了贫困人口的燃眉之急。省级民政部门要求地方民政系统落实临时救助储备资金相关措施,下放乡镇(街道)审批权,完善民政主动发现与群众自我申报相结合的机制,放宽户籍申请政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临时救助额度。

,据报道,为了更好地做好与防疫工作的紧密对接,省民政厅提出要瞄准四个重点群体,细化救助措施,落实责任保险覆盖面。对需要在家中集中或隔离为贫困人口提供分散供养的人员,应落实保险责任,指定专人进行护理,确保分散供养的专门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管理,基本疾病得到治疗,疫情得到及早发现。对确诊或疑似疾病和困难的家庭,在保证享受新皇冠肺炎医疗政策的基础上,落实后续服务和包保责任。对生活有困难的人员,在治愈出院或被解除低收入嫌疑后,提出救助要求的,应当办理救助手续,做好登记和档案工作,坚持专务、专管、快管的原则。受疫情影响,外出打工的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收入减少,支出增加,及时掌握生活困难情况,分类实施救助政策。(杨洋记者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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