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还能进湖北吗_湖北医生在家猝死未认定工伤决定被撤销,疫情期间接诊超三千

刘博士家中猝死,已引起公众关注数日,尚未认定为工伤事故,最近已有最终结果。

3年7月7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社会保障局推翻了原不认定工伤的决定,再次作出如下决定:刘在防疫准备过程中,经抢救无效,因突发疾病死亡,被认定为工伤。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这一变化的背后是仙桃市人民政府3月6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仙桃市人民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认定工伤的决定被撤销,人民社会保障局被责令在60天内作出新的决定。仙桃市司法局是仙桃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

家庭:牺牲

刘抗击肺炎疫情湖北省仙桃市三福滩乡卫生院门诊医生

在这场反流行病的民族战争中,作为医务人员和在“重灾区”的他,自然是无可争辩的倒退

但是在最后胜利之前,这位出生于1970年的医生离开了这个世界。死亡来得如此突然,以至于没人指望他会在2月12日下班后再见到他的同事。1992年1月13日清晨,他出现了胸痛、哮喘等症状,但在急救后不幸死亡。居民死亡的医学证明(推断)显示死亡原因是“急性心肌梗塞”

在非工作时间和家中离开,但在家人的眼里,刘死于抗击新的冠状肺炎疫情,应认定为工伤

“虽然他没有牺牲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但在此期间,他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已经延长到他的家中,这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刘对的家人说道

在这个没有节假日的春节,他们看到刘还在加班。甚至当他回家时,他家里还有电话接待处和其他工作。

事实上,仙桃市卫生委员会1月22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启动战时值班准备机制,取消春节假期,按计划正常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此外,刘的家人认为,不排除刘因感染新的冠状病毒而死亡的可能性很大,应考虑适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保健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医疗及相关工作人员因执行公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安全问题的通知》。刘生前工作过的三福滩乡卫生院也认为,刘是在防疫“战时状态”期间去世的,不应机械地确定工作时间和地点,也不应机械地理解法律规定。刘的死是由于工作过度和劳累过度造成的,应视为工伤。

2年19日,刘一家带着相关材料去仙桃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希望查出刘是工伤。

人民社会服务局:患者死亡不符合法定条件

但是,仙桃市人民社会服务局第二天发布的《关于不认定工伤的决定》给出了不同的结论。为什么

不被识别?仙桃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给出的理由是,刘死前一段时间没有承担第一线防疫责任。工作时间是相对固定和有规律的。刘的突发疾病发生在凌晨自己家中,这与工伤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工伤的情况不符。此外,心肌梗塞不属于职业病的范畴因此,刘的死亡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刘凌晨在家中突发疾病明显不是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也不符合法定的“工作时间和岗位”认定条件。因此,刘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刘作为医务人员,虽然是当前疫情中最美丽的逆行者,但他的敬业精神值得我们尊敬,他的不幸逝世也是一件令人惋惜的事情但作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部门的责任,因为其死亡不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即应认定为工伤,并据此做出不认定工伤的决定。“仙桃市人民社会保障局认为,上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正确

政府:

“工伤认定决定”中的救济渠道,不应机械地规定工作时间和职位,给了刘的家人新的希望。

指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仙桃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仙桃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年27日,刘生前工作的单位三福滩乡卫生院向仙桃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作为仙桃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仙桃市司法局于当日正式受理,刘、的家属作为第三人参加。

。有了这个行政复议,的防疫工作量在刘去世前就进一步浮出水面。仙桃市政府1月24日发现,三伏天镇卫生院成立了发热门诊专家指导小组。刘担任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除了自己的工作,他还参与了发烧病人的诊断和治疗。1月12日至2月12日,刘在内科门诊治疗3506例,其中发热患者670例。防疫期间,医院还在发热门诊向公众公布了刘的电话号码。刘在休息时间确实通过电话和微信收到了患者的询问。

值得注意的是,仙桃市政府也确认了刘因病上班的事实:2017年5月8日,刘因扩张型心肌病、高血压三期疾病在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7天。2020年1月30日,因右胸疼痛,伴有胸闷、哮喘等症状,医院派车到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体检后,刘继续正常工作,直到他突发疾病去世。仙桃市政府

认为,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的背景下,三伏天镇卫生院要求所有医务人员24小时待命。同时,医生的手机号码在发热门诊公示,有利于病人咨询的实施。刘确实在工作前后接到过的电话咨询。1月12日至2月12日,刘接受治疗3506例,参加防疫工作。虽然死亡时间是在13日清晨,但发病时间是在12日下班后。应综合考虑疫情期间的工作情况。可以认定其死亡为因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认定工伤”

"刘的工伤认定应考虑防疫特殊时期的工作情况,不应机械地界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仙桃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称

仙桃市政府撤销了仙桃市人民社会保障局以前作出的《关于不认定工伤的决定书》,责令其在60天内作出新的决定。3月7日,仙桃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决定认定(或治疗)在防疫准备工作中因突发疾病死亡的刘为工伤。

"尘埃终于落定。我希望我能在天空中安慰我父亲的灵魂。也请放心,””刘的儿子刘行在朋友圈子里的一个帖子里说

(原标题为“湖北省医生因工负伤在家突然死亡,不予认定,行政复议确认刘在疫情期间接收病人3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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