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企业社保减免_社会保险减免缓 援企稳岗渡难关 潍坊出实招

中国山东-感知山东3月12日(记者韩贝贝)记者从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解读《关于积极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对企业的就业和就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企业和职工推迟复工对就业形势产生了一定影响,给企业生产和职工就业带来了一些困难。潍坊市委、市政府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措施,有效促进了企业有序复工生产,就业形势逐步好转。总体而言,潍坊稳定就业形势的基本面不会发生很大变化。

潍坊市发布了《关于积极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并从7个方面提出了28项政策措施,包括免缴、缓缴社会保障费政策和失业保险援助稳定就业政策。这些措施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对大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都有重大影响。

职工社保免缴减免

潍坊市确定了社保缴费“免缴、减缴、缓缴、延期”四项措施“免缴”是指从2020年2月起,根据上级的规定,我们可以对中小微型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进行免缴。免税期不得超过5个月,这意味着免税政策可以实施到6月。

“减收”是指大型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三个社会保险单位的缴费部分可以减半,减收期限不超过3个月。

“缓缴”是为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严重困难的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缴滞纳金

“延期”是指失业保险率和工伤保险率在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将分阶段降低并延期一年从2020年3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将分阶段下调,单位费率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放宽失业保险援助稳定政策

潍坊进一步放宽失业保险援助稳定政策参保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应退还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在保持失业保险金正常支付能力24个月以上的前提下,我们还将安排面临经营困难、有望恢复稳定就业的企业返聘。政策执行期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再延长一年。返回标准可根据当地失业保险人均人数和上月底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即6个月龄。稳定岗位后,将裁员标准放宽至5.5%,30人以下(含30人)的参保企业数量将放宽至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同时,加快网上申请平准后返还的全过程,通过全国平准后补贴实名制申请审核,确保合格企业平准后返还资金按时足额返还。

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与财政、税务、残联、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进行了协调。减轻企业残疾人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的负担。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剩余保险基金将分阶段减少,暂不征收企业剩余保险基金,共30人(含30人)因疫情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救助或者延期支付剩余保险基金。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可按企业5%、个人5%的最低标准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也可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

为应对失业风险,潍坊市完善了失业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防止大规模裁员。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应责成其按规定制定并实施职工安置计划,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有关情况,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拖欠职工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建立就业风险准备金,应对突发大规模失业风险。

总之,之所以有这样的决心和力量,是希望通过减免企业社会保障缴费和失业保险援助来稳定局面,有效缓解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努力把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运行稳定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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