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一年前,李某经常去市里的一家母婴店购物,遇到了母婴店的老板赵某。疫情爆发后,李和赵分享了他们的“业务经验”,并寻求口罩等防护用品。
“我的朋友圈里有一个供应商最近一直在更新信息。”赵非常“慷慨”地向李推荐微信好友,称此人“质量好、价格低、物流快”,他向他订购的许多东西都是可靠的。
李某加入好友后,通过他的朋友圈看到他正在晒照片、快递、交易聊天记录等。每天,伴随着生活照片信息。考虑到仍有熟人保证推荐,李某放下戒心,开始与对方进行“贸易谈判”。
不过,这个“供应商”实际上是赵的虚拟身份与另一个微信号李某向“供应商”表示有意大规模购买口罩。双方就价格达成一致后,李某14次相互转账21.43万元。
随后,赵在网上购买内衣,将地址填写为李指定的地点,然后将奇数作为虚拟衍生产品发送给李,声称货物已交付。李某签收快递时,发现货物没有口罩,联系了对方。对方声称快递公司搞错了,李某与快递公司和微商的沟通无果。李某随后向赵某哭诉,说要报警。赵某害怕事件被披露,并声称还有微信,一个“制造商的销售人员”,可以帮助咨询情况。后来,赵又申请了另一个微信号,一个虚拟制造商的销售人员,他自己写,指导和聊天,声称物流是错误的,制造商只能与李分担责任,并可以返回8万元现金。赵发了一张聊天的截图给李,这样李就可以和他谈判了。
经过一番协商未果,李终于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案长庆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取证。调查人员经过走访、整理、整理线索、分析判断,发现这家母婴店的店主赵某是主要嫌疑人。第二天下午,赵在白城市的一个居民区被抓获,他是在接到警察的电话后,跟着警察排队等候的。
审判后,赵某供认了利用疫情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先后供认了在广东、江苏、辽宁等地诈骗12名被害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涉案金额达31.41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成,王,王紫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