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维护儿童、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结合德州市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德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发布了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运河经济开发区幼儿园退园政策。
在进一步规范防疫期间幼儿园收费行为方面,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严格禁止在防疫期间扩大收费范围和对自收自支项目收费。根据规定,幼儿园定期推出的所有在线课程资源将免费提供给家长选择,不得扣除教学费用。
同时,明确了防疫期间幼儿园的退费标准,由于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停园(班),保险费和住宿费按园(班)暂停的实际天数予以退还。餐费将根据孩子当月不吃东西的天数进行退款。
此外,幼儿园收费和退款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立幼儿园、普惠性私立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私立幼儿园的具体退款规则如下:受返(转)园、节假日等因素影响。一、入园总天数不得超过4天(含4天),并按教育和住宿费用标准的80%退款。累计入园天数超过4天,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数的一半(含)的,按收费标准的50%退还保险费和住宿费;如果在公园的累计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数的一半,将不退款。如果孩子因自身原因(请假)一个月未能进入公园,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退还。当月累计在园时间不足法定工作日总数一半(含)的,按收费标准的15%退还保险费和住宿费;如果在公园的累计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数的一半,将不退款。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幼儿园与子女家长签订的协议予以返还,协议中包括返还费用的办法
此外,各县(市、区)可参照本通知,根据当地幼儿园收费政策,在本辖区内制定具体的幼儿园退款政策。
来源:大众德州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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