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蒋承志·刘洁)日前,黑龙江省法院下发了《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法律风险的通知》,从诉讼程序、民商事合同、公司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五个方面通报了50项法律风险及相关法律依据,并就企业因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提出了解决冲突和纠纷的建议。 从而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更好地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帮助企业恢复工作和正常运营。
《通知函》下发后,被当地市级法院机关推广,在当地民营企业中引起了很大反响。黑龙江省总商会副会长、黑龙江北大昌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隋喜峰认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时制作并发布了《关于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法律风险的通知》,从诉讼程序、民商事合同、公司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五个方面通报了50项法律风险及相关法律依据。可以说,由于疫情的影响,这是企业恢复生产时可能面临的一个法律问题。它提供了处理矛盾和纠纷的提示和方法,为企业规避、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供了及时可靠的法律帮助。
岁的隋喜峰认为,法院的举措有利于服务企业的意识,涵盖了方方面面,尤其是在企业用工和劳动报酬支付的细节方面。它给予了非常明确的指导和法律意见,并做了实际工作,帮助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我们的企业属于集团性质,涉足的行业相对较多,50项风险通报中有十几项。我们可以作为指导实际工作的法律理论基础。龙江县
199人大常委会委员、龙江县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李文秀认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疫情特殊时期发出《通知函》,真正体现了保护企业的决心和使命。内容详细易懂。它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也使企业及时了解如何解决问题,规避各种风险,为优化合法经营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周年纪念活动何姿畜牧有限公司董事长吴表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50个通知体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黑龙江省法院主动为企业提供了如此精准的司法服务保障,确实值得称道。为了帮助企业应对风险,重返工作岗位,恢复生产,他们想把自己的想法付诸实践,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宜春新望山特种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也认为,该告知书正是企业返岗时所需要的。它为企业重返工作岗位和恢复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它使所有的企业家都能看到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为企业顺利复工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所做的努力。我相信,有了龙江法院的保护,龙江民营企业一定能够克服疫情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继续做大做强。
(责任编辑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