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全市1362家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复业98%以上,3520家餐饮服务单位复业,受理行政许可申请2030件,查处防疫物资案件94件,收缴总额864866.93元...
“恢复经营意味着稳定就业,恢复生产意味着稳定经济有序推进恢复工作和劳动力,是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紧迫任务,也是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的重要着力点。“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履行职责,优化经营环境,服务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针对
,大河网采访了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德海,了解该局如何撰写这份特别答卷田德海,
,表示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仍面临诸多困难。这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立足于市场监管职能的优势,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既注重服务,又加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采取更加具体有力的措施和更加扎实有效的行动,从各个方面帮助企业,防止企业复工复产。
截至目前,许昌市已有17家药品生产企业复业,1362家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复业率超过98%,109家食品生产企业复业,全市3520家餐饮服务单位复业。粮食流通领域运行良好,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四府”帮助企业恢复经营和生产
“严格控制疫情,延续生命,防疫生产,两条腿走路田德海表示,在行政审批服务方面,该局积极下发了《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落实“四个办”帮助企业恢复工作和再生产的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实施了行政审批服务的网上、掌上、邮件、预约和应急服务,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和电话预约办理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有效降低了公共场所人员的集中度,使企业更容易在“疫情”环境下顺利复工。

截止到目前,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防疫期间行政许可申请2030件,其中网上受理1720件,登记备案310件。62名企业主被批准通过承诺制度,帮助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
“专班办”支持企业生产防疫物资
田德海对记者表示,为支持企业生产防疫物资,我局实行防疫物资行政审批“专班办”制度,开辟绿色通道,成立专门服务团队对企业进行全程指导,并积极与省市场监管局沟通,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相关资质和手续,为企业在防疫控制期间恢复生产提供保障。近日,我局还下发了《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申请生产口罩企业审核监管指引》,大力推进企业防疫材料生产

截至目前,我局已开辟绿色通道,帮助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和许昌郑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成功取得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医用防护服生产许可证(每天6万个口罩、900套防护服);协助许昌北瑞思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取得一级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和医用隔离镜、医用隔离口罩生产许可证;协助许昌姚宏服装有限公司取得一次性隔离衣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帮助许昌蓝田服装有限公司完成一级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用隔离服生产许可证;协助许昌奥伦亚服装有限公司增加口罩和防护服的操作项目
“突破困难”为企业提供政策保障
在企业服务方面,我局先后下发了《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企业信用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和《关于利用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功能加快复工复产的通知》。依托政府与银行的合作机制,我局组织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实现民营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准确匹配。通过小微企业目录平台、网站、公共号码等渠道,及时发布中央、省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方便企业及时查询并从中受益;严格执行涉及中小微型企业的各项减费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全面加强计量、标准、检验、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服务,积极为中小微型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技术支持。

“标准化”引领企业有序回归工作。
“标准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创新发展的先导和驱动力。田德海表示,2018年2月,许昌市被批准为全国唯一的地级市标准化改革创新示范区。全市加快"智慧宜居城市"建设,朝着"探索道路、创造模式、率先行动"的目标奋勇前进。许昌市以高品质、竞争力和现代化为核心,走上了一条具有许昌特色的标准化发展道路。在

疫情期间,许昌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标准化作用,强化属地责任,及时提供疫情防控标准信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防疫问题,帮助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一是对企业的防疫、复工和恢复生产进行规范指导为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农贸市场有序恢复工作,我局制定并发布了《新皇冠肺炎防控期间农贸市场监管规定》,对农贸市场恢复工作条件、复工后市场主体防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等进行了规范。为配合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复学,我局制定并发布了《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餐饮监管规定》,规范了学校食堂前、后、内主体的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有序、安全复学二是开展疫情防控标准信息服务我局开展疫情防控标准需求调研,梳理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积极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口罩、防护服等产品相关标准解读、标准清单和技术指标对比,满足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对标准信息的需求。同时,局还积极指导和协助企业起草产品标准,协助上传和发布企业标准信息,为企业生产提供标准技术支持。田德海,
“优质服务”加快恢复餐饮企业工作和恢复生产
表示,在防疫期间,“食品生产许可证”将按照“承诺制”办理,即如果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延长申请,生产条件没有改变,企业承诺后将免于现场检查,并可迅速获得批准。如果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企业可以在说明变化并做出承诺后,先进行审批。需要现场检查的,在我省疫情解除后60天内完成现场检查此外,对于《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销售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地址、负责人、经营项目和条件没有发生变化,到期需要更换的,报告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0天,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60天。

同时,为规范防疫期间餐饮服务和食品生产经营,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许昌市网络餐饮服务防疫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防疫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中加强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的通知》、《关于在疫情防控中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和供应的提示》、《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健康卫生管理的通知》、《食品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通知》等文件
“强监管”狠抓人民安全
在加强防疫期间市场监管方面,田德海表示,我局大力实施防疫急需医疗器械专项管理,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保障日常防护用品和消费品供应,严格规范市场价格,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严格控制网上交易,严格检查违法广告,加强反垄断执法,严厉打击执法检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医疗防护产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日常防护产品等重要工业产品监管,为企业复工复产奠定良好基础。到目前为止,许昌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了94起与防疫物资有关的案件,其中价格案件66起,假冒伪劣口罩案件5起,商标侵权案件8起,食品抽检不合格案件2起,过期食品案件3起,无证经营案件2起,虚假宣传案件2起,保健食品案件1起,医疗器械未经过中国认证案件1起,医疗器械未经过中国认证案件1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起,产品质量案件2起结案51起,罚款864,866.93元。田德海(

)表示,目前,许昌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落实惠企暖企政策,最大限度地促进企业恢复生产能力,拓展市场,为许昌建设“智慧宜居城市”,开创优质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陈冠宇李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