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疫情政府责任_@援湖北和高风险区医疗队:待任务结束 政府请你免费耍两周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1日电(记者李丹)3月1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为响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和照顾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的综合实施方案》的公告,四川省将通过提高防疫人员的工资和福利、确保工伤认定和确保福利等共20项措施进一步保护和照顾医务人员

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隔离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

做好医务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咨询工作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干预和咨询,成立疫情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加强心理救助措施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通过谈心、关怀和问候,密切关注医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尽早发现、干预和疏导心理问题。

开展健康检查合理安排一线医务人员休息,做好当班医务人员的隔离工作,对当班医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疫情结束后,以市(州)为单位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进行全面体检,所需经费由原渠道保证。其中,由援助机构选派的湖北、道孚县医疗队成员全部进行定点体检,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安排。

做好休息、休假和休养工作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安排连续工作15天以上、平均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或患有疾病、孕期过度劳累等影响健康的一线医务人员休息。疫情结束后,应安排长时间加班的医务人员轮流休假。省内一线医务人员可以有额外的5天带薪休息时间,湖北医疗队成员可以有额外的10天。在协助湖北及高危地区医疗队所有成员完成任务后,将统一安排为期两周的定点隔离疗养,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安排。对有突出贡献的一线医务人员,可安排其参加我省高层次专家的集中休假和疗养,以及我省国情国情研究活动。

开展表彰奖励和烈士褒奖

开展适时奖励对在防疫和控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奖励,对获得奖励、记录成绩、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标准分别参照公务员奖励、二等功和一等功执行。

做好先进典型的表彰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防疫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典型,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省市两级表彰,全面抓,避免重复表彰,市级表彰审批程序可适当简化。

提高年度考核的突出比例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集体奖励、集体创优及以上奖励或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医疗卫生机构,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分别提高5%、10%被一等功、一等功奖励或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当年认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该单位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比例

做好烈士褒扬工作依法做好对为防治疫情牺牲的烈士的考核和表彰工作,并做好统筹抚恤和优待工作。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的子女,在接受高等教育方面享受相应的待遇。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