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这些官员_湖北监狱系统多名官员落马背后:减刑假释都有“潜规则”

湖北两人因持枪杀人被判无期徒刑他们只花了10年就从监狱到假释。在他们被假释之前,

人通过监狱转移到了湖北恩施监狱。处理它的人非常清楚这一点,“他们有关系。”

的“关系”直接指向湖北监狱系统的许多堕落官员最近,一些公开判决揭示了假释背后的问题。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吴顺发,湖北省恩施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王传安,湖北省宜昌监狱原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李正贵,都为这一问题开了绿灯。

同时,他们周围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被揭开了。

[1]从无期徒刑到假释的运作

在向吴顺发、王传安、李正贵等人行贿的名单中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徐某,原武汉市洪山区兆龙装饰公司经理

8年8月,徐被绑架勒索50万元,与张、刘合谋进行报复。1998年12月7日晚,张、刘等人开枪打死了绑匪。2000年5月1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刘无期徒刑。徐因窝藏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 2000年6月8日,张在湖北省蔡甸监狱服刑2000年6月21日,刘谋被送入湖北省少年管教所(原湖北省军山监狱)服刑。2002年9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另一项裁决,将张和刘的刑期减为17年。许出狱后,多次看望狱中的两个朋友。许认为张、刘都是为自己的事情负责的,他为自己的事情感到难过,希望了解监狱系统的领导,并"操作"为刘、张减刑假释。

计划的第一步是将这两人转移到政策相对宽松的恩施监狱服刑。

通过好友,徐有了一个重要的“熟人”——原恩施监狱副监狱长李政贵在李政贵的帮助下,2004年3月2日,刘谋从湖北省少年管教所转到恩施监狱服刑,理由是“有利于帮教”和“发展特殊情况”

之后,刘开始“开辟”减刑2004年至2010年,刘在恩施监狱获得了20多项行政奖励,基本上每季度一次2006年3月13日,根据2004年至2005年的五个季度行政奖励,刘谋还在2005年被任命为省级刑事改革积极分子。2006年,刘又获得三个季度学分。

的实际情况是,在时任恩施监狱生活卫生科科长邹的照顾下,刘被分配到刑警队食堂工作,这样容易获得行政奖励。2006年,邹还接待了,并任命他为第三监狱区刑事厨房后勤部部长。他有一个独立的办公室,空调,更容易的行政奖励,更容易减刑和假释。

在服刑期间,经李政贵等人批准,其父、母病危,违反规定,多次以探亲、联系特约服务的名义,到酒店与徐某等亲友见面。其中,2004年5月13日,刘还以父亲病危的名义申请了返回武汉探亲的特别许可。在此期间,刘还参加了一个朋友的婚礼。

"刘的服刑记录已经12次。可以说这12次都是假的。刘想出来玩,还是想看看徐,故意安排他们。”无所不知的李政贵,在主持恩施监狱减刑假释审查委员会会议和参加监狱长办公会议时,不仅批准了刘的行政裁决,而且在六年内四次同意刘的减刑请求,共减刑六年。

恩施监狱在刘2009年7月27日被减刑至今未满一年的情况下,违反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提交刘假释。2010年5月17日,李政贵主持召开监狱假释审查会议,同意刘假释。5月26日,李政贵出席监狱长办公会议,同意刘假释。同日,恩施监狱向恩施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假释建议书。

2年6月25日,恩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刘应当假释。

[2]监狱长不想得罪人。刘被假释后,张仍在狱中。徐通过熟人认识并建立了一种重要的关系——时任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的吴顺发

吴顺发明知张不符合转监假释条件,指使原蔡甸监狱长袁某办理转监手续并签署《张违法批件》,并指使李政贵办理张违法假释。

张于2010年7月3日被移送恩施监狱服刑。同年9月30日,他被法院假释,仅在恩施监狱服刑3个月。

的相关证据表明,恩施监狱的两位典狱长知道刘、张的减刑、假释违规行为

王传安原湖北江北监狱副政委。他被调到恩施监狱,分管办公室、生活卫生、政治、劳动、财务等部门。前任区长2009年退休后,王传安担任区长,2013年调任宜昌区长。

早在2005年,为了引起时任恩施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王传安的注意,徐通过吴顺发邀请王传安共进晚餐。席间,王传安答应注意这件事。

刘、张移送恩施监狱后,王传安在参加或主持的监狱长办公会议上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同意减刑、假释。王传安,

,说在知道刘是徐的“工作人员”后,他去下面的监狱区的警察那里了解刘的情况

张被移送恩施监狱的第二天,王传安就曾向李政贵等人询问过关于移送监狱的情况。“恩施监狱每次都有固定的减刑和假释时间节点。我觉得张的调动应该是在这个时间点计算出来的,而且情况很不正常“

被转到恩施监狱才一个月,张的第三监区就上报了张的假释申请王传安反复掂量了一下,签了字。“吴顺发是省监狱管理局的领导,我忍不住买他的账。如果我反对张的假释,那肯定会得罪他虽然我是区长,但有些事情还是要考虑的,比如李政贵和邹的情绪。如果张得不到假释,肯定会影响到我和李政贵、邹的关系。考虑到这将由法院决定,我将与法院交谈,并希望法院将停止它。“

湖北这些官员

吴顺发案二审刑事裁定

[3]积累财富有多种方式。

的判决表明,为了与吴顺发等人搞好关系,让“兄弟”顺利假释,徐给吴顺发现金和茅台酒4万元。

李政贵母亲去世后,徐安排吊唁,并寄去5万元。春节期间,徐给了李政贵的儿子2万元压岁钱。刘的朋友也刷卡为李政贵买了一辆SUV

另外,当邹的儿子结婚时,徐送给他整整100万元作为礼物。他不仅安排员工为邹购买了一辆30万元的汽车,还安排邹在邹退休后自愿到公司工作,每月收入6000元。

刘和张的成功假释只是这一利益网的一个缩影。判决显示,在他们工作的帮助下,他们成了罪犯背后最难的“靠山”。

2年8月,的妻子找到吴顺发帮忙,想减轻的刑期。吴顺发知道杨不符合重大立功条件,签字同意给予他一次重大立功。2008年9月,杨被从无期徒刑减刑为16年

不仅提出了减刑假释问题,而且把手伸到了其他领域,从单位的建设项目到米、面、粮、油的供应,层层渗透,与商人联系在一起。

早在1999年至2001年,吴顺发利用职务之便,为荆州市一位姓刘的商人谋取利益,代表荆州监狱织布厂采购织机,承包荆州监狱的整体搬迁工程。从1998年到2012年,这位商人先后给吴顺发了80万元。

2年4、5月的一天,在王传安的住处,董某给了王传安5万元,感谢王传安在监狱物资(米、面、油、烟)供应和家具采购方面的关心。

在向王传安行贿的名单上,有一位来自湖北建元建设有限公司的李姓项目经理,他经常在给王传安红包后签大合同

根据公开审判,吴顺发被判受贿罪、贪污罪、减刑、假释。一审判决执行9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万元。二审维持了原判。

李政贵被判受贿罪、贪污罪、减刑、假释。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王传安犯受贿罪、贪污罪、减刑假释罪,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

邹被判犯受贿罪、徇私舞弊罪、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他决定被判6年监禁,罚款45万元。

来源:潇湘晨报、评委论坛、江景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