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实施细则_天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下月执行 八类群体个人可获四种奖励

天津北方网消息:根据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的消息,《天津市事业单位职工奖励实施细则》将于2月1日起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对所有在履行职责和社会责任中表现突出、成绩突出、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给予奖励。

据报道,奖励对象包括:在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执行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重要任务、承担重要专项工作、维护公共利益、预防或消除重大事故、抢险救灾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热爱公共服务事业,在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育、农业等领域改革发展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长期服务于基层,在服务于人民、热爱本职工作和奉献精神、勇于奉献、业绩突出、成绩显著等方面。一共有八个团体或个人

奖励类别细分为四类:嘉奖、功绩、功绩和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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