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老师曝光_李磊老师微课堂: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

李雷老师的微课: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

招生老师曝光

李雷老师的微课: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质量提高的要求,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的选拔录取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敏[〔2016〕2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敏[〔2019〕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敏成[〔2019〕22号)

1、工作目标

坚持道德培养原则,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的规律,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提供多元化选择,充分发挥个人潜能。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多元化考试招生办法,建立和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化录取的“职业高考”制度。

2、基本原则

(1)分类实施、公平正义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等不同群体,实行分类考试和招生,通过实行基于材料的考试和科学选拔人才,体现公平和公正。

(2)整体设计和逐步推广全面推进高职高考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衔接,根据不同群体、不同专业类型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实施

(3)综合评价与多项录取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爱好选择入学路线。高职院校应根据不同的对象和专业类别,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招生评价方法,采取多种方式招生。

3、报名条件

符合当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有关规定

4,

(一)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1。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术水平基础知识考试课程的相应类别申请考试

2。申请志愿者考生可以申请本科和专科专业志愿者

3。职业技能测试全省组织,高职院校联合实施

4。录取

(1)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选拔学生

(2)毕业班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使用当前中等职业学校相关科目的学业水平资格和年级考试成绩;面向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申请当年6月与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相关科目的资格和等级考试成绩为准。

(3)总分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300分,专业基础知识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250分,职业技能考试200分

(2)普通高中毕业生

1。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分类别。

2。申请志愿者候选人可以申请专业志愿者。

3。职业适应性测试要求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评估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力和职业素养,测试结果合格和不合格

4。

(1)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生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普通高中的学术水平和综合质量评估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的结果,他们根据成绩被录取。

(2)毕业班学生的录取依据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科目的资格考试(非补考)结果。针对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以入学当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科目的资格考试结果作为录取依据。

(3)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按普通高中学历等级考试试卷分数100分的1:1.5比例折算),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数,思想政治、信息技术、普通技术(不含实际操作)各100分

(3)为退役士兵

为在我省接收的退役士兵,采取自愿报名、单独规划、单独录取的方式组织实施,参加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根据文化素质考试结果,录取考试结果合格的退役士兵,确保有升学意愿并符合退役士兵基本培训要求的人员可以录取。

5、入学照顾政策

(a)考生可享受普通高考入学照顾政策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全国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全国一级大赛)中获得三等奖或以上(或前十名)的,以及在福建省职业学院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可免试报考相关专业。在福建省职业学院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如果报名参加相关专业,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技能考试成绩以满分为基础,录取总分增加5分。在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如果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考试,其技能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对于报名不成功且已获得考生编号的考生,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当年6月30日之前未获得上述录取和录取资格的,考生可自行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考。其他候选人将不被调整入学。

6、保障措施

(a)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管理能力,积极稳妥地运行,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平正义要继续完善“职业高考”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协调机制,积极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实,加强协调合作,明确职责分工以底线思维确保稳定,加强教育考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格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

(2)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义和各项政策法规要求的宣传和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注,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加强对考生、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完善个人和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和公平选拔人才的良好环境

(3)规范招生行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高校应当按照《学校招生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标准和职业技术规范,完善考试科目、内容、方法和录取办法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不”和“8项基本要求”纪律,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确保公平公正

(4)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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