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老师曝光_李磊老师微课堂: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

原职:李雷老师微课: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李雷老师微课: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招生老师曝光

李雷老师微课: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2013〕3号),2020年分类考试

199 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黔府发〔2016〕9号)的文件精神,以确保分类考试成为全省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录取考生的主要渠道。 现就2020年完成我省高职(专科)招生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2013年(含)后省级高考毕业考生及往届高中毕业生256±199±1,256±199(1),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8门课程考试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

(2)应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招生办法

(1)招生计划

(1)各高职(专科)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人数不得少于该校当年新生总招生规模的60%。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总规模按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的100%-120%上报,教育医学专业招生计划按2019年分类招生计划上报

(2)2019年12月20日前将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的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下发实施。

(2)招生条例

高职(专科)院校将于2019年12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提交分类考试招生条例,经审批后向社会公布。高职院校(专业)分类招生规定的主要内容是:学校全称、学校地址(分校、校区等)。必须注明)、学校概况(不超过300字)、级别(专业)、学校类型(公立或私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文凭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联系电话、网站和其他说明(见附件1)

思想道德测评

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测评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根据考生自身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测评

名候选人评价标准: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良好;努力学习,身心健康;尊重老师,团结同学评价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候选人,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对错误的理解和纠错表现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被取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资格:

1。反对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或者参加邪教组织的;

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参加高等职业(专业)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市(州)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检查应当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委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有关规定进行

(5)考试安排

1。在线报告时间

首次报告时间:2020年3月9日09: 00至2020年3月17日17: 00。符合资格标准的考生(应为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登录省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分类考试录取目录和招生机构的录取规定,填写一名大学志愿者和六名专业志愿者。

第二次:从2020年4月9日09: 00至4月14日17: 00,符合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应为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为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登录省考试院网站,并根据省考试院公布的分级考试录取目录和录取机构的录取规定,填写一名大学志愿者和六名专业志愿者。

2。评价方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法,文化素质的评价采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规定:“学生必须完成11门课程的考试,其中8门课程考试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的考生可以获得高中毕业证书。”符合这一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以参加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法。文化综合考试时间由全省统一,命题由省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市、州招生办公室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高等职业(专科)招生学校组织职业技能考试,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综合(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分数分别为120、100和80。考试内容符合《贵州省中等职业学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须知》的要求

2020分类考试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表:

科目

时间

2 29

文化综合

上午

9: 00-11: 30

(3)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文化综合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统一的考试考生在第二次申报志愿时,应选择相同或相似的专业。原则上,第一次录取的排名结果可以用于录取。

(4)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原则上采用面试的方式来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本潜力,不允许进行文化测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考试应以考生申报的专业实际操作考试为基础。

3。录取结果的计算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成绩组成,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组成。原则上,文化素质(综合)考试在录取成绩中的权重不得低于50%

(6)录取

(1)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录取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及以上领导的全国技能竞赛三等奖、教育部及以上领导的省级技能竞赛二等奖的,可免于考试,进入对口或类似专业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就读。各高职(专科)院校提交的材料由省教育厅审核

(3)2020年4月24日前,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将向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分级考试录取名单进行考试,并通过省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布。各高职(专科)招生学校必须下载省级招生考试学校网站上公布的名单,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已经公开确认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未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和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毕业生,将于2020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科技)类确认。

(4)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按规定应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省招生考试机构考试,并办理转制手续。被“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分级考试。

3、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职责

高职(专科)分级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公室、高等职业(专业)招生院校、高等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要高度重视高职(专业)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切实提高对分类考试招生的认识,加强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应成立以分管院长为首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以学校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督部门负责人为首的招生工作小组。考试和录取中的所有重大问题都必须集体研究和决定。

(2)加强组织实施指导

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操作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制定科学规范的招生计划,确保公平公正要认真制定招生条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分级考试招生任务要结合专业特点,科学制定职业技能测试实施办法,确保职业技能测试的规范化和公平性严格按照有关考试规定,加强教师培训和试卷监考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质量和安全。进一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落实“十公开”工作要求,确保高职(专科)分级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中进行为加强宣传力度,市(州)招生办应做好分类考试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引导辖区内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积极申请分类考试招生,并协调招生院校进入中等学校开展宣传工作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应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专业培训、就业优势和考生优惠政策,鼓励合格考生积极申请,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3)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征兵办公室要加强纪律,按规定办事。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和高等中等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六条禁令”、“十条禁令”、“三十条禁令”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高职(专科)招生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对高职(专科)院校在考试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行为,要按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院校对高等职业(专科)招生学校违规招生遗留问题负全部责任,并按《普通高等学校违规招生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

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公室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