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例_疫情期间聚餐饮酒还醉驾 男子被追究刑事责任

199新快报讯李红云记者刘宏喜、钟碧宜3月4日报道,从湖北公安老家返回广东中山的牟鹏,在一家朋友不开门的餐馆里聚会喝酒后,幸运地开车回家。结果,他撞上了200米外的一辆停着的汽车。经检测,彭的呼气酒精含量达到268毫克/100毫升

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例

当晚22: 40左右,中山火炬开发区交警大队接到车主牟鹏报案,称在乐康三街天宇百货大楼门口撞上一辆汽车。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并要求警方处理此事。当

值勤的警察赶到现场时,他们看到一辆白色的雪铁龙车和一辆黑色的车。两辆车的损坏并不严重。当询问此事时,警察发现报警的人牟鹏正在释放大量的酒精。现场检测结果显示,牟鹏的酒精呼气浓度达到268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车。

经调查,现年36岁的彭系湖北省公安县人,于今年1月25日从湖北荆州返回中山据彭介绍,由于疫情,他被困在家里很长时间。

感到厌烦。3月4日晚上7点多,他联系了几个朋友,去火炬开发区李亢花园一家未开张的朋友餐厅喝了一杯,以缓解他的无聊。在那段时间里,他喝了三瓶啤酒和一杯烈性酒。大约在

19922,他相信在离家600米远的地方不会有事故发生,他幸运地开车回家。出乎意料的是,他刚刚行驶了200米,就撞上了停在乐康三街天宇百货商店门口的一辆黑色轿车。事故发生后,他立即下车与另一位车主讨论赔偿问题,但他认为另一辆车要价太高,于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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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送往医院抽血作进一步检查后,彭被警方带回开发区交警大队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过程中,彭对自己酒后驾车供认不讳,并表示非常遗憾。由于现阶段仍处于新皇冠肺炎的防疫期,暂时不适合拘留,彭已得到保证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确认为醉酒驾驶后,公安机关将追究彭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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