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公积金政策_全力扶持行业发展 我市阶段性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

上海疫情公积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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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新闻网消息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实施意见》,分阶段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全力支持行业发展,减轻企业压力

实施意见受新皇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足额缴存的,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内存款时间的连续计算不逾期,不影响缓缴期内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此外,为了有效帮助企业解决再就业后的财务问题,在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上也有政策优惠。

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何宏华告诉记者:“你也可以选择降低缴存比例,即选择5%至12%的缴存比例,即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工作。6月30日之前,您还可以选择存款基数。如果企业生产有困难,也可以选择按最低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除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交通、文化旅游等行业外,医务人员、警务人员、社区工作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在一线从事防疫工作的人员,如因疫情感染住院治疗,且医学观察检疫人员在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可免于逾期治疗。同时,上述人员提取租赁公积金的金额和期限也将放宽。

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何宏华告诉记者:“只要你是一线员工,是疫情严重企业的员工,就可以灵活安排提取时间,主要是将提取金额从每年9600元提高到每年12000元。“

据了解,因疫情无法正常办理存款业务的存款单位,也可以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但不影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解除防疫控制的时间以自治区和贺州市的有关通知为准。(梁家杰,广播电影电视财经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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