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银行营业防控_疫情期间 赫章两餐饮店违规营业被处罚

1993年1月5日,赫章的两家餐馆因在疫情期间非法经营而被调查。店主被依法拘留了5天。

3年5月5日20时左右,赫章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在开展防疫工作时,发现赫章县双河街南门路的一家火锅店和新天地的一家鱼馆内有食客。警方立即开展取证工作,传唤火锅店老板胡某、鱼店老板周某到派出所调查处理

疫情期间银行营业防控

据了解,3月5日20时左右,在双河街南门路的一家豆腐干火锅店,在防控新皇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胡某(女,48岁,来自大方县)接待了食客。周某(男,42岁,来自赫章县马谷镇)在新天地社区的一家鱼餐馆招待用餐者。

目前,胡、周因在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分别被公安机关判处行政拘留5天。

作者:王乐妍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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