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封闭式管理_渝北区:2月7日起社区、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

渝北区封闭式管理

2年6月6日,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渝北区村(社区)和居民区实行封闭管理的通知》从2020年2月7日00: 00起,渝北区的村庄(社区)和居民区(含办公用房)(下同)实行封闭管理。

城市社区以物业小区、旧小区和单体建筑管理为单元,减少小区出入口。原则上,每个城市住宅区只保留一个车库和一个行人入口。居住区、公共场所和其他适当发生确诊病例的区域应实施封闭隔离。

渝北区封闭式管理

全文如下:

《渝北区村(社区)及居住区封闭管理通知》

旨在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防止外来和外来传播,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于2020年2月7日00: 00起对渝北区村(社区)、居民区(含办事处)(下同)实行封闭管理。公告如下:

1。全区所有村(社区)和居民区均处于封闭管理之下,形成四个疫情隔离等级:区、镇街、村居和居民区每个村庄都将最大限度地减少出入口的数量。城市社区将根据物业区、旧区和单体建筑的街区管理,减少每个区的出入口数量。原则上,每个城市住宅区只保留一个车库和一个步行入口。居住区、公共场所和其他适当发生确诊病例的区域应实施封闭隔离。

2、村(社区)由属地镇街道、村居民设立检查点,住宅区由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封闭管理的主要责任,无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区、单体建筑由镇街道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在封闭管理的地区,除警车、救护车、消防车、防疫车和其他公务车辆和人员外,所有外国游客和车辆都应返回。

3、封闭管理期内,不参观、不聚集、尽量不外出,确实需要外出时必须正确搭配口罩除防疫、公共服务和医疗需要外,任何人不得外出。提倡每个家庭每三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购买一次日用品。实施快递、外卖等非接触式配送。

4。加强对进出居民区人员的管理,设置合理的防疫检查站,落实温度监测等措施。进出医院的人必须戴口罩。如出现发热(体温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禁止其进出医院,并应立即登记和报告。同时,做好公共环境消毒、垃圾清运、垃圾口罩收集和处理等工作。

5。除超市、农贸市场、肉类和蔬菜鲜食店、药店、加油站、保证供应物流、餐饮和配送以及酒店满足内部客人餐饮服务要求的营业场所(商店)外,所有其他营业场所(商店)将暂停营业。不符合防治要求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矿企业和建筑工地不得复工。擅自经商或复工的,依法从重处罚。超市、肉菜店、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所有进入人员应测量体温并戴口罩。

6。整个地区禁止各种群众集会活动。禁止打麻将、扑克等聚会娱乐活动,“红色事件”禁止举办,“白色事件”由当事人简化并向其所在村(社区)报告。组织和参与群体性聚集活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7、城镇、街道和村庄应关心帮助老年人、弱者、病人、残疾人和其他不能自理和不能在本地区生活的群体,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规范网络言行,不得造谣、造谣、造谣

8、全面落实办公楼、城市综合体、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对员工、商户、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人员的控制。上述地区发现疫情时,管理主体应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或镇街道报告。逾期不报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9。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那些不遵守上述规定,拒绝服从管理的劝阻和闹事的村(社区)和财产工作者等。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处。

10、全村(社区)、居民区解除封闭管理的时间,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控制工作指挥部通知为准

现宣布

肺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重庆市渝北区

防疫站

2年2月6日020

文章来源: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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