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欢)国家医疗安全局局长昨天在就热点问题阅读《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时表示,该意见总结了新一轮冠状动脉肺炎疫情期间医疗保险的做法,明确了在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下“确保医疗机构先治疗后收费”和“探索建立特殊人群和特定疾病的医疗费用减免制度”的重要内容。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的意见总结了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保险的做法,具体提出了完善重大疫情医疗费用保障机制的制度安排。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应确保在收费前进行医疗,完善重大疫情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医疗直接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受费用影响。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疗费用的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地免除医疗保险目录、支付限额、用药剂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群众看病难的担忧;统筹医疗保障资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的有效对接。
意见提出,应建立有效、高效的医疗保险支付机制,注重临床需求、合理诊疗、适用技术,完善医疗保险目录、协议和结算管理,更好地保护参保人员权益。完善医疗保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医疗保险准入谈判制度更加成熟,不断优化医疗保险目录,逐步实现全国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基本统一;创新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协议管理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型服务模式的发展,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医疗协议管理机制,重视加强定点机构履行协议的监督和考核。此外,要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方法,推进大数据应用,逐步建立以病种分组支付和疾病诊断为重点,以床日、人均、服务单位等协调发展的多元支付方式。探索医疗服务和药品分开支付。
199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改革医保基金监管体制,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建立正常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快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推进监管有法可依,实行奖罚结合,坚决切断医疗保险基金的各种“黑手”,严肃查处保险欺诈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坚决打击保险欺诈和危害参保人员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