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1月1日,资本市场热切期待新证券法的正式实施
19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和两大交易所相继发布重要通知。核心问题是全面实施公司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登记制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同一天发布文件称,从即日起,公司债券的发行将从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债券的法定登记机关。在债券登记制度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深交所宣布首批公司试用已登记的公司债券。债券登记制度实施后,华侨城成为首家吃螃蟹的房地产公司。
3年4月4日晚,太和集团还宣布,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公司计划申请发行120亿元企业债券。过去一年,太和集团没有安排在中国发行公司债券。注册制度生效后,泰国宣布了一项120亿元人民币的巨额债务发行计划,这是向泰国投资者发出的提振信心的信号。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虽然市场非常关注债券登记制度对住房企业资本的影响,但根据债券发行人、债券承销商和研究人员的反馈,实际收益可能有限。“房无投机”的基调没有动摇,严格控制房企资本流动的基本面不会改变。

债券发行门槛降低和
债券登记制度带来的最直接的变化是流程的简化新规则实施后,受理和审查程序将大大简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进一步下放其受理和审查权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将对公司债券和两个指定机构的受理和审查进行监督和指导,取消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司债券申报环节。
不愿透露姓名的债券承销商对《国家商报》表示,注册制度实施后,公司债券发行期限可直接从2至6个月缩短至2周至2个月。
OCT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深交所披露的信息显示,3月2日,华侨城提交的195亿元小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状况更新为“已受理”;3月4日,该债券的状态改为“提交注册”。尽管国内融资有些宽松,但256亿+1995亿元仍领先于同行。中央企业地位认可华侨城的融资,使其获得更高的评级和更广泛的融资渠道。
事实上,流程简化并不是市场的焦点。新规定十分重视简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删除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删除对净资产的要求和债券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的要求。
删除“资产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后,预计许多企业将突破这一限制发行公司债券。华华财经学院院长白认为
明远房地产研究所执行主编艾振强也对《国家商报》表示:“实行登记制后,企业发行债券将比以前更容易。”事实上,最大的变化是对发行债券的限制,比以前宽松了。以前不合格,现在有了,原来有了,可以多送“
许多投资者也相信这一点太和集团发布债券发行公告后,面对一些证券交易平台“能否通过审批”的问题,太和投资者指出,“现在实行登记制度”是为了稳定信心,尽管太和集团在公告末尾警告说“公司债券的发行仍不确定”
“债务难卖”
在过去的一年里,太和集团经历了风风雨雨注册制度实施后,太和敏锐地抛出了一个庞大的融资计划,也给了资本市场很大的信心。
但是,即使登记制度会带来各种好处,作为一个“资金瓶颈”的行业,房地产企业的融资也不会因此得到更多的照顾。
一方面,债券“登记制”早就在意料之中,一些积极的成果已经提前实现。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取消了公司债券保荐制度和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发行人扩大到民间融资平台的公司编制人,正式推出非公开发行方式。
《办法》实施后,企业债券一度“爆炸”中信建投在最新发布的研究论文中指出,新《证券法》实施后,公司债券发行审批流程得到简化,准入门槛降低,期限更加灵活,债券发行有望增加。监管机构希望帮助实体企业疏通资金流,降低信贷风险,而信贷周期将被解读为修复方向。
但中信建设投资继续表示,2020年经济下行压力不会减轻。在经济衰退和政策进步的背景下,所谓的安全资产利差往往被过度放大。高评级信贷实体仍显示出强大的趋势。然而,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在信用修复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信贷息差难以迅速修复,不断下降的评级仍需谨慎。
另一方面,即使实行债券登记制度,企业最终能否以理想的金额和成本筹集到资金,取决于投资者的选择和判断。
上述债券承销商告诉《国家商报》记者,“从程序的角度来看,这更容易,但你不必太担心,一定有一个门槛。”债务可能很难出售,而且很可能最终不会被筹集。"
白补充说,在他的观察中,住房企业短期内不太可能发放融资。“如果国内中长期房地产政策不变,中国住房企业通过登记制度筹集资金的渠道仍然有限,也没有因登记制度而发生重大变化在住房不被炒的情况下,住房企业很难改变政策、释放资金、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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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