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和
(1)取得合格学历;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3)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
(4)通过体检,无犯罪记录;
(5)符合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网上申报
3,准备材料
根据申请教师资格的要求,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文件或证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中文教师资格申报(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根据省公布的注册网站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应材料申请资格认定。准备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原始文凭(学位);
(3)体检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个人事业;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7)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4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将根据网上申报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好的材料送到现场确认点。确认点工作人员将检查网上申报信息与提交材料的一致性,并检查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有问题,应限期填写或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5、实践能力测试(限于内蒙古、新疆、西藏)
内蒙古、新疆、西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经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厅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理论课笔试合格,现场确认后,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按照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的安排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申请教学的学科进行实践能力测试。
6、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自收到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结束现场受理,对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做出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通过认证的教师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目前,2008年及以后依法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站上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