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政府号召_疫情期间符合政府帮扶条件的文化企业 须在3月13日前完成申请

疫情期间政府号召

《办法》将有助于厦门文化企业稳步发展(信息地图)

厦门网讯(记者叶子申《海西晨报》)近日,厦门市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支持厦门文化企业抗击疫情、促进发展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了加快专项资金拨付和申报、减免税费、减免租金和财政支持等一系列措施。,着力解决我市文化企业在疫情期间的迫切需求,大力支持文化企业抗击疫情,促进发展。

据说符合所有申报条件的文化企业必须在3月13日前向有关部门提交材料。

加快申请专项资金拨付

根据《若干办法》,对符合《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奖励条件和信用良好的文化企业,要确保资金在4月底前拨付到位

同时,鉴于疫情的影响,文化企业将适当降低贷款贴息门槛。贴息贷款比例以上限为准,每个企业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同时,500多个大型演艺场馆的奖励标准将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增加部分的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停工人员将获得财政支持

迅速启动今年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确保资金在4月底到位。厦门的电影和电视工作人员得到了支持,他们因疫情而被停职。据经批准的影视人员向厦门市影视行业服务机构申报,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停止在厦门拍摄的影视人员实际住宿费用按每人每天100元补助,单个影视人员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此外,厦门电影院将获得1:1的匹配奖,以补充省内发行的国家级电影专项资金,每部不超过10万元。2019年新建电影院将获得10万元补贴。

部分文化企业租金可减免

部分用于中小文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用政府资产经营住房,给予一个月半免租金两个月。

《若干办法》还鼓励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减免文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租金等费用。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的私营经营单位减免文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经营单位3个月(2月、3月、4月)按租金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为50万元。

《若干办法》提到,对于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文化企业,如果确实难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在当年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体书店补贴增加

《若干办法》,实体书店补贴增加。《厦门市支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的补贴项目,从2020年2月至4月,补贴比例从30%提高到50%,最高补贴金额从每年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加大对困难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根据《若干办法》,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文化企业进行展期和展期。对于被政府列入受疫情影响的暂时困难名单的小微文化企业,在原贷款的基础上,利率将下降10%以上,市财政将安排适当的贴息。对于有信用贷款的文化企业,不要拿出贷款,打破贷款,压贷款;鼓励银行、担保和保险机构为受疫情影响的文化企业提供非债务偿还、贷款展期和配套金融服务。

对于受疫情严重影响的文化小微企业,政府担保公司应积极做好担保服务,担保费不得高于原正常收取担保费的70%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针对文化企业的“防疫贷款”等金融产品,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利率。

据报道,《若干办法》的详细申报可在厦门市政府网站和Xiamen.com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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