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丘市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存商丘市地方历史档案的综合性档案馆。为真实记录党中央部署和要求的落实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历史进程中奋力抗击疫情,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久保存,商丘市档案局将从即日起收集各界有关防控新发肺炎疫情的档案资料。收集的信息包括
1。反映商丘市各行各业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故事,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像等。特别是,它反映了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公安、交通等一线工作的材料、经验、防疫日记、战争信件、信件、实物等。
2。反映了商丘市对武汉和湖北省其他地方抗击疫情的全力支持,包括个人和团队的事迹、照片、音频和视频。
3。文本材料、照片、音频和视频等。反映商丘广大人民群众、单位、企业和社会事业单位等。在克服困难,提供互助,共同防御和共同控制,塑造社会道德和倡导文明的新做法。包括参与支持一线、自愿献血等志愿服务的证明和记录;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文件和记录等。
4。以防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
5。各种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和影视爱好者在现场直播和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录片材料和宣传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特定主题的文本、图片、网页或截图、音像资料,如医务人员的工作情况、治愈病人的情况、家中的隔离情况等。
6。其他具有历史价值或者特殊意义的文件、资料,如文字、图片、音像、实物等,能够反映防治传染病工作的。
本次征集采取自愿捐赠的形式。欢迎各界人士、组织、单位和个人踊跃捐款,来信、打电话或与他人联系,讨论征集档案材料的具体事宜。届时,商丘市档案馆将向捐赠者发放捐赠证书。经审核收集的所有档案归国家所有,并永久保存在商丘档案馆。捐赠档案材料的,应当优先使用捐赠的档案材料,对不适宜向社会开放的档案材料部分,可以提出限制使用的意见。双方签署了协议,博物馆将负责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博物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
征集联络部门:商丘市档案馆接收征集组
地址:商丘市陆谦1号行政中心8号楼8204室
联系电话:0370-3289720370-328909
联系方式:金瑞任静
邮政编码:4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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