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后,合同仍有条件继续履行。但是,如果履行合同的费用大幅增加,可参照《最高法院关于非典期间审判执行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第一款:“由于非典疫情,原合同履行对一方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并适用公平原则”。合同双方可以要求公平原则,公平分担疫情爆发造成的损失。"但是,有人主张,一方必须提供证据证明:(1)履约成本明显高于疫情爆发前;(2)绩效成本的增加与疫情的相关性;(3)继续按原合同履行,一方将遭受明显的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