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疫情复工公告_莲池区最新公告!外地返保、复工复产、封闭管理新规

保定市莲池区

应急指挥部公告(第6号)

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目前,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最关键阶段为了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我区正在实施分类有序恢复工作和生育。随着一些企业恢复生产和工作,人员流动加快,外来人员增多,我们必须高度警惕精神麻痹、厌战、侥幸心理和放松心理。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实现防疫控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全区继续严格实行以村、居、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为管理单位的封闭管理体制。各管理单位将继续严格执行出入境人员佩戴口罩、出入境登记、温度监测等措施,严格执行出入证检查等控制措施。

2、严格复工和恢复生产企业管理复工生产企业应依法履行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严格执行开窗通风、人员进出戴口罩、温度监测和环境消毒等防疫措施。厂区环境整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米。有食堂的企业通过在不同时间提供膳食和独立分发膳食来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并独立用餐。使用穿梭巴士接送工人上下班的企业需要在整个过程中打开窗户并低速行驶。员工凭相关工作证件严格执行“两点一线(户口-企业)”的跟踪。

3、有序恢复业务服务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油店、蔬菜店、水果店、糕点店、理发店、文具店、文具店、印刷厂、眼镜修理店、孕妇和婴儿用品店、饮用水配送点、劳动保护用品店、农用化肥销售店、汽车维修保养店和汽车4S店, 在严格执行防疫措施、与区行政执法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并严格执行的前提下,在属地乡(镇)和街道登记备案后,可以有序恢复营业。

餐饮经营单位(含上朝内餐饮)在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的前提下,经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审核后,可以采取外出、团餐配送等形式有序恢复经营,严禁堂餐,不得形成配送人员聚集

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等商业场所(不含娱乐场所)在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的前提下,经区商务部门审核验收后,可以有序复业。

以上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复业后,切实落实防疫责任主体,严格自律,必须服从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管理严格执行戴口罩、体温监测、消毒通风等防疫控制措施,不得形成人群;发现发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与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指导他们就医、留医,并告知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防治工作不到位或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并按规定暂停经营。

网吧、影剧院、书店、歌厅、KTV、酒吧、宾馆、招待所、居家、洗浴、保健、美容、体育场馆、健身场馆等场所将暂停恢复营业;各种街头市场和流动摊贩都不允许经营。

4、严格实施流动人口和租赁住房管理出租房屋的居民应严格执行《河北省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查验承租人的身份证,无身份证的,不得出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将所有居民的信息上报辖区派出所。租赁房屋信息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租赁期限延长或者租赁终止的,出租人应当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告。

5、严格执行关键人员控制所有从其他地方返回的人必须主动在社区和村委会登记。乘坐封闭式公共交通工具返回的人员以及与省内外重点地区和重点人员有两周接触的人员,应在家中停留14天。湖北和武汉的所有相关人员将被暂停返回

6、各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不服从管理、阻挠执法、干扰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7、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辖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隔离期间除外)应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办公室、车间、店面、庭院和家庭内部环境卫生,积极清除堆放在走廊、庭院外和路边的杂物和废品。不要随地吐痰,不要随意乱扔垃圾,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资料来源:保定市莲池区新官肺炎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保定市

新乡市疫情复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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