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
警察不退
全国上下都在众志成城抗击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
但总有那么些人
不乖乖躺在家里
为防疫做贡献
还“拖后腿”给社会添堵

2月5日凌晨,北海市北部湾路发生一起小轿车碰撞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周围道路交通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小轿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离开了现场。
接到报警后,北海市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交通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对事故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保护现场,同时安排另一组民警到医院向伤者了解情况,由于当事人涉嫌肇事逃逸,民警立即将情况逐级上报。


针对这起事故,北海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度重视,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刘振兴立即指示,要抓紧部署,尽快破案。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何庆满深入第一大队指导案件侦破工作。第一大队也随即启动交通事故逃逸侦破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抽调事故处理的精干警力成立调查小组,迅速着手开展案件的调查侦破工作。

经初步调查,当日凌晨3时51分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号牌为桂EA***1的黑色小轿车在北部湾东路供电局前路段由东往西行驶时,与蔡某骑行的一辆共享单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供电局营业厅大门受损,蔡某肋骨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挫伤。随后,黑色轿车驾驶员弃车逃离现场。

在掌握了基本情况后,调查小组民警通过肇事车辆的号牌信息联系到小车车主,并依法传唤到大队进行调查。但通过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驾驶人并非小车车主,而是车主的一个朋友。根据这条线索,民警迅速锁定车主的朋友梁某具有重大嫌疑,并对梁某展开调查。通过多方努力,最终肇事嫌疑人梁某迫于警方压力,于2月5日12时40分到第一大队自首。
民警立即对梁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梁某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浓度含量达到27mg,已经涉嫌酒后驾驶。同时,梁某对自己2月5日凌晨驾车在北部湾东路供电局门前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民警对梁某作出了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和14日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当中。


交警提醒
当前全国绝大多数人都在全力投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阻击战中,北海交警负责北海道路交通的应急保障工作,会进一步加大路面的巡逻管控,也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除必要的出行外应减少外出,同时出行时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忌以身试法,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