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保观察记者洪仁
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口罩作为一种重要的个人防护必需品,已经成为稀缺商品,造成了“口罩短缺”现象在全国团结一致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一些犯罪分子抓住这个“商机”,利用微信网络平台,以销售口罩为借口进行欺诈。
2年2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月14日批准逮捕妨碍传染病防治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涉嫌诈骗被害人3.02万元,销售2万个面具。
2年3月3日,犯罪嫌疑人张利用疫情期间公众对口罩的迫切需求,知道自己无法大量购买口罩,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自己购买口罩的信息。受害者赵某与他联系后,张某同意向他共出售2万个面具,并借他人身份信息和付款信息进一步获得受害者的信任,向受害者收取3万200元。张离开绵阳市涪城区,前往南充市顺庆区,于2月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获悉此案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与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建立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涉及疫情的刑事案件,及时启动了早期干预引导调查。
2年14月,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将案件移送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张,依法按照严格、快速的要求,实现了案件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批准逮捕。2月18日,该案被移送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办案检察官对法律进行了解释,认为张是自愿认罪并签署了认罪和处罚书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与区法院建立的快速起诉和快速判决绿色通道,于当日就张诈骗罪向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四川政治法律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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