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感人事迹_市博物馆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感人事迹

株洲市博物馆《关于征集

新冠状病毒

中的

疫情的见证人的公告》坚持“今天征集,明天征集”的理念。作为地方综合性博物馆,株洲市博物馆是重大事件的焦点和历史记忆的守护者。它计划收集与防治这一流行病有关的材料。它希望记录这场战争的“流行”中出现的无数感人的时刻,讲述画面背后感人的故事,保存历史记忆,并通过背后的实物和故事弘扬时代精神。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馆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一线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我们真诚地向社会各界征集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物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收藏范围

(1)实物类

1。一线医务人员防护服(未使用的防护服在不影响防控材料储备和使用的前提下收集。收集时间可在疫情结束后)、与家庭成员的通信、工作证、临时证件、日记、接待记录、基层防控组织、群众组织、企业和个体志愿者抗击疫情的工作笔记、一线防疫人员申请书、消防队入党申请表、社区出入境证明、工作证、登记表、体温计、臂章、消毒用具、宣传标语、捐赠物品外包装、捐赠物品清单、株洲支援湖北、武汉等。

(2)文件和文件

各级党委、政府下发的做好防疫工作的行政命令和文件(原件)、各部门下发的做好防疫工作的有关文件和通知、完整的疫情发布材料、宣传画、新冠状肺炎科普资料、强制休息令、强制陪护令、捐赠物品送货单、个人捐赠证明、湖北省医疗队卫生系统支持统计、红十字捐赠数据统计等

(3)照片、摄影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纸质报告等。反映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的典型人物和事迹

(4)是为展示我市抗击疫情而创作的雕塑、绘画、书法、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艺术作品。

(5)与疫情有关的其他具有独特价值和重大意义的物品

2、征集办法

(1)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接受社会团体、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无偿捐赠,并接受有关单位的转移、调拨和转移等。

(3)本次征集活动是免费的,作者拥有著作权。

(4)提供者应简要描述照片、视频和物品,包括时间和个人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者的姓名和联系信息。摄影和录像作品的书面描述包括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等基本要素,而实物的书面描述包括所有者、来源、类型、质地和事件等基本要素。

(5)经评选决定后,博物馆将向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3、联系方式

为了落实当前防疫工作的要求,利害关系方应首先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株洲市博物馆的杨老师联系。我们会仔细登记你的捐赠意向。疫情解除后,我们的博物馆将在家里接收它,或者由捐赠者将它送到博物馆。

联系人:杨老师

地址:株洲博物馆(旅顺区建设中路文化园)

邮箱:654159460qq.com

电话:0731-283557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开征集,有效期较长。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株洲市博物馆

2年2月26日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感人事迹

编辑/黄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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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线:18173385049(记者李),15343331550(记者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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